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楊長平)敢對法院查封的民宅下手,盧某可算是廈門“頭一人”——造文書、撕封條、換門鎖,他視司法權威如無物,還說自己只是為了進門看房。昨日,他被思明區法院以妨礙執行公務為由拘留15日。 【意外】 查封房產“失守” 封條被撕門鎖被換 被擅闖的兩套民宅位于湖里區某高級住宅區內,起拍價均為兩百多萬元,此前因屋主欠債被思明法院依法查封,已經進入司法拍賣環節,房屋信息都掛在網上。 依照計劃,這兩套房子本該于今日進行拍賣,昨日上午,執行局的法官便組織了一群有意向的買家前去看房。然而,大門口的場景讓所有人大吃一驚:門上的封條全被撕毀,原配鑰匙也打不開房門。“莫非是債主上門尋仇,故意換掉門鎖?”一時間,眾人毫無頭緒。 仔細觀察了一圈,法官發現門把上貼著開鎖公司的標簽。打電話過去一問,對方的回答再度讓事件陷入謎團:“不是你們之前派人過來要求開鎖的嗎?”原來就在9月30日,有一盧姓男子自稱拍賣行員工,受法院委托帶人來看查封的房產。當時他手持蓋有思明法院公章的《拍賣委托書》,因此沒有引起開鎖人的警惕。 【供述】 偽造拍賣委托書 帶叔叔直接“看房” 昨日下午,盧某經傳喚來到法院。第一次接到法官電話時,他矢口否認自己曾經到過事發現場,更不曾私自開鎖。過了一會兒,可能是想起開鎖公司有全套記錄,難以抵賴,他又主動回撥電話,表示愿意坦白。 盧某供稱,自己原先在市內某拍賣行任職,而該拍賣行正好曾受思明法院委托拍賣被查封的房產。當時他就多了個心思,私下留存了蓋有法院公章的《拍賣委托書》。把委托書掃描至電腦內,利用編輯軟件更改房屋信息和受托人后,就成了他出示給開鎖人看的假“委托書”。為了讓法院公章更加明顯,他還特意選擇彩色打印。 如此大費周章地偽造文書,盧某聲稱都是為了幫親戚的忙——他叔叔錯過了9月24日思明法院組織的第一批看房團,為了圖方便,盧某便花680元換了門鎖,撕了封條,直接帶叔叔闖空門。“我知道這么做違法,不過對具體有什么后果并不太清楚。”盧某告訴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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