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執法 兩小區清除18輛車 昨天下午,市城管辦、市行政執法局、消防、交警等聯合行動,導報記者到現場了解情況。 第一個點是嶼后北里336-341號,居民樓的一樓貼了一塊發白的標志:消防通道,嚴禁停車。但是,消防通道上塞了兩部車,把路堵得只剩一點縫,連人都得擠著進去。 到場的交警經過查詢,發現其中一部車還有15個罰單未處理。由于在小區內亂停車,城管通知拖車單位到場拖車,車主聞訊趕到,才將車開走。當場,執法人員糾正了3部占用消防通道車輛。 第二個點,湖里金山小區。“小區只有400多個車位,卻有1000多部車。”物業管理人員介紹,在執法人員到達之前,已經勸走了15部堵路車輛。 在金山西里56號樓下,兩部車抬起了兩只“腳”,一邊在綠化帶上,一邊在路上。物業管理人員找到其中一部車的車主,一名男司機很快將車開走,但另一部車的司機并沒有出現。 此外,聯合執法行動組還檢查了湖明麗景、檳榔花園、湖光大廈、東海山莊等小區。 聯手整治 最高可處罰5萬元 占用消防通道停車,將會付出代價。 思明消防大隊相關人士介紹,根據《消防法》第60條,私家車占用消防通道,可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車輛屬于單位所有,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屬單位行為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5萬元罰款。 城管部門表示,在小區內亂停車可處罰款100元,嚴重影響秩序的將會被拖走,產生的拖車費用和停車費用由車主繳納。 交警支隊特勤大隊民警補充,被占用的消防通道處于小區之外,交警將做出處罰。普通的違法停車罰款100元,在設置了禁停標志牌、禁停黃線的路段停車,將罰款150元、記3分。 市城管辦副主任蔡永和介紹,下一步將開展排查摸底,掌握物業小區占道停車的情況,加強日常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占用小區消防通道的違停行為、及時糾正,對擅自設置停車鎖等及時拆除,不聽勸阻的車輛,聯系交警部門及時拖移車輛。 市行政執法局將協同公安消防、交警、建設和物業單位,擬11月份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違法停車專項整治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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