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1、黎女士的車險6月20日到期,已處“脫保”狀態,自己不清楚確切日期。 2、車險“脫保”三個月內續保,上路將被罰,但保險費率一般不會上浮。 3、黎女士7月3日詢問海滄盛元豐田的車險服務人員,被告知三個月內續保,保險費率不會變化。 4、車險服務人員劉女士發投保短信,稱黎女士的車險7月4日到期。 5、黎女士9月28日去續保,被告知脫保超過3個月,重新投保保費要按新車標準,多了一倍多。 每年按時為汽車投保是每一位車主應當具備的習慣。現如今,保險公司和4S店為了提高服務質量,通常在保險到期前一個月便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提醒車主辦理續保手續,消費者在享受方便的同時也逐漸產生了依賴,如果沒有提醒,就有可能出現車險脫保的情況。 廈門的黎女士(化名),就因為弄錯保險到期日與4S店發生糾紛。 廈門晚報訊(記者 張海軍) 【事件】 弄錯車險到期日 保費要按新車來 黎女士說,今年上半年,她剛剛生了小孩,就帶著孩子回老家住,車沒開過。由于保單不在身邊,保險公司登記的手機號也在去年年底不用了,黎女士弄不清楚車險到期的具體日子,只是大概覺得是在六七月份。7月3日,黎女士給自己的4S店海滄盛元豐田的車險服務人員劉女士打電話,咨詢續保事宜。過去3年,黎女士都是找她投保的。劉女士說,如果有事不方便,在三個月內續保,保險的費率不會發生變化。 黎女士說,劉女士發來的投保短信上,說自己的車子保險是7月4日到期。照這樣推算,10月4日,自己的車險就要超過3個月。黎女士還想打個提前量,9月28日,她去續保,結果被告知,脫保超過3個月。實際上,她的車子在6月20日車險就到期了。 黎女士自開車以來,沒有出現一起事故,今年車險的無賠款優待系數為0.4,可是因為脫保,黎女士的車子要按新車保費標準來投保商業險,保費一下多了一倍多。 黎女士認為,4S店給了錯誤的車險到期日才導致出現問題,劉女士則說當時已經和黎女士說過車子脫保了。而4S的相關負責人程先生則認為,問題出在黎女士沒把保險到期日記清,4S店只是提醒車主保險到期,而非有這方面的義務。針對多出來的保費,雙方一時之間爭執不下,車險也一直沒續保。 |
相關閱讀:
- [ 10-25]騙保花招多 車輛保險詐騙案頻發
- [ 02-17]花炮炸損車輛 保險只賠七成
- [ 04-06]車險市場戲法令人眼花 揭秘車輛保險潛規則
- [ 07-30]動車事故牽出保險責任 車輛保險保障足夠嗎?
- [ 11-19]車輛保險難保人身 車主應加配壽險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