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配送員:四五箱水確實太重,只是建議她分批購買 記者以買家身份聯系了給尤女士送水的吳姓配送員,詢問如果買的東西挺多挺重的,可以送貨上門嗎?配送員表示肯定會送,但搬運會比較麻煩。隨后,記者表明身份,向他求證尤女士投訴一事。 他說,自己沒有態度不好,只是建議她每次少買一兩箱,可以多買幾次,方便配送人員送貨。“她一次就買四五箱,一箱二三十斤,很重,不好搬運。”他說,“我跟她建議之后,她很暴躁地說這是你們的事情,你干嘛跟我講這些問題?我只好回給她‘你自己決定咯’,我也沒辦法。” 對于把幾箱水都堆在尤女士家門口的做法,他的解釋是:“她不在家,叫我就放在門口啊。”記者問他此前都是靠墻壁放在門邊,為什么這次要堆在門口?他回答:“怕東西被別人搬走。” 這名配送員告訴記者,京東一個片區只設一個配送員,他是負責檳榔東里到育秀里這個片區。之前也有買家買很多、很重的東西,但公司也不會因此而增派人手。作為配送員,他表示只能和客戶溝通,建議分批送貨,“有的客戶比較能理解,一般都會同意”。 配送站:對當事員工停崗處理,客戶不滿意可直接找站長 記者從京東方面得到回應,稱公司進行了內部調查,已對當事配送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他們表示,通過與客戶的溝通解釋,取得了客戶的諒解,給客戶造成的不便會做出相應補償。在公司內部,會繼續加大對配送站點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同時完善配送服務的溝通反饋機制,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購物體驗。 記者想了解具體如何完善溝通反饋機制,京東方面沒有進一步說明。 尤女士說,在記者聯系了京東客服后,她就接到了京東關懷專員的兩次電話和配送站站長的短信,向她表達歉意,并反饋處理結果。配送站站長表示,“我們作為服務人員,向客戶提要求首先就是錯誤的”,調查期間配送員也承認了自己的溝通失誤和錯誤,配送站對他進行停崗教育,在11日之前考察他的表現,再決定是否準予他上崗。同時,配送員的當月績效,也會因此事受到較大影響。 站長還表示,客戶的電子訂單和到貨訂單上都有相應配送站點站長的電話,如果對配送服務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打電話向站長反映,更方便快捷。 【說法】 叫客戶“不要買” 明顯違法 福建廈宇律師事務所林時坤律師表示,此次事件中配送員叫客戶“不要買”明顯違法。 林律師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京東和消費者之間存在買賣合同的法律關系,既然京東未在網站上提出限購要求,配送選項也可選擇京東配送,那么不管客戶買多少東西,作為京東的配送員都應履行合同,將商品送至消費者指定的地點,不得無故推脫。 對于尤女士表示3次向京東網上客服投訴,均未收到滿意的處理結果,林律師建議可撥打12315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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