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4醫院,導報記者看到排列整齊的液氮罐,每個液氮罐里可以存放2000多個胚胎
東南網11月1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李方芳 香卉輝 通訊員 姜美廷 文/圖)“不少人在做完試管嬰兒后,就將多余的胚胎放在醫院保管,但1年到期后,總是會有人‘失聯’不再續費。”
在廈門174醫院生殖中心的實驗室內,緊湊地擺放著27個液氮罐,實驗室的醫師小周每隔兩天,就要往液氮罐中加液氮,以保持恒定的-196℃的溫度。
“全面二孩”政策,攪動著不少家庭的心,其中不乏以前就嘗試過試管嬰兒生育方式的“追生”者。小周說,這段時間,陸續有人打電話過來,問自己之前保存的胚胎還在不在。
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幾家開展該項技術的醫院獲悉,目前,在廈門存儲的冷凍胚胎數量已達到10萬枚左右,其中“年代”最為久遠的胚胎已有十多年的歷史。“全面二孩”政策即將實施,一些曾被遺忘的冷凍胚胎得到續費寄存,有望在不久后被解凍。但更多的凍胚,依舊被主人遺忘,繼續在零下196℃的冰封中沉睡。
意外
13年前的冷凍胚胎還被精心保存
43歲的愛桂(化名)在13年前因為婚后多年不孕,和丈夫到醫院通過輔助生殖技術,如愿生下了兒子。當年取出的6個胚胎,移植到第4個的時候終于成功了,剩下的2個,夫妻倆商量之后,將它們保存在了醫院,當時他們與醫院簽訂了合同,每個月支付一定的保管費用。但兩年后,隨著聯絡電話的改變,這件“小事”逐漸被夫妻倆淡忘,這一忘就是11年。
當導報記者聯絡到愛桂時,她顯得十分驚訝并且有點抗拒,不過漸漸地她還是和導報記者聊了起來:“那天看到新聞說全面放開二孩了,丈夫回家就把這消息告訴我,顯得特別興奮。”愛桂說,丈夫一向疼愛孩子,得知能生二孩之后立刻做起了“二胎夢”,兩人這時又想起了13年前冷凍在醫院的那兩個胚胎。當他們再度來到醫院,發現放在醫院保管的冷凍胚胎還在,對此,他們又是意外又是欣喜。“當時有了大寶,就覺得心滿意足了,再加上不符合生育政策,也就沒動過再生一個的心思。”愛桂說,在交了兩年的保管費用之后,也就漸漸沒再繳交費用,“這次去醫院,我補交了11年的費用,如果身體檢查符合條件,就由醫生安排做試管手術”。
同樣在多年后才再度記起自己冷凍胚胎的不單單有愛桂夫妻。導報記者了解到,在廈門幾家醫院的生殖中心,都冷凍著成千上萬個胚胎,其中不乏長期未支付保管費用的。但隨著二孩政策即將實施,這些胚胎的“父母”又回來續費。
實驗室醫師在為胚胎移植做準備
窘境
廈門約2萬枚冷凍胚胎被“遺棄”
“每天都有夫妻為了生二孩來解凍冷凍胚胎,不過,還是有許多胚胎處于無人認領狀態。”174醫院生殖中心主治醫師陳海嘯告訴導報記者,不孕不育在廈門的發病率為10%-15%,其中有部分只需通過健康教育和治療就能懷上孩子,但也有5%需要人工干預。通過人工授精一次可以培育好幾個胚胎,移植手術成功后,剩下的就要被冷凍起來,以備不時之需。近年來,隨著技術水平的提高,胚胎移植的成功率也大大提升,這在客觀上使得剩余的冷凍胚胎儲存數量增多。“做試管嬰兒成功了,寶寶順利出生后,多余的胚胎就被凍在了生殖中心。時間一長,可能就被遺忘了。我們沒有專人催款,只能在隨訪時進行提醒。”陳海嘯說,冷凍胚胎的費用其實不高,每個月只需70元,但做試管嬰兒的夫妻來自全國各地,有些并不愿意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試管嬰兒,生完孩子后就換了住址或電話,從此“失聯”了。
導報記者了解到,在174醫院生殖中心,一共有3萬多枚冷凍胚胎,而其中“無主”的胚胎,就有6000多枚,達到了五分之一。而廈門市第一醫院生殖醫學中心及廈門市婦幼保健院的相關負責人也都表示,他們同樣面臨凍胚所有者“失聯”的問題,整個廈門大約有2萬枚胚胎無人問津,院方為此面臨著巨大的保管費用、場地以及人力管理成本等問題,而存放的液氮罐也已經顯得有些局促,如何處置這些胚胎成了讓醫院頭疼的問題。
現狀
醫院替胚胎主人墊冷凍費
昨日,導報記者來到174醫院生殖中心的實驗室,看到了整整齊齊排列的液氮罐,每一個上面都有著編號。醫生打開一個液氮罐,里面馬上涌出了大團的“冷氣”。“罐子里要保持-196℃的恒溫,胚胎離開液氮,一分鐘左右就會死亡。”實驗室醫生對導報記者說,罐子的編號是按照時間來標注,其中最早的有1999年的胚胎,這么多的胚胎里有五分之一沒有繳納保管費,但是醫院在保存過程中,還是一個都不敢少。
據生殖中心的任建枝主任介紹,從1999年起,174醫院生殖中心開始使用輔助生殖技術,至2015年,已經凍存了30000多個胚胎且每年都在不斷增長中。據悉,在冷凍胚胎時,院方都會與做冷凍胚胎的夫妻簽訂《胚胎冷凍和解凍知情同意書》。根據合同的約定,選擇凍存胚胎的夫婦倆需先繳納一筆一年840元的冷凍費用,然后逐年續繳,逾期一年未交續凍費,視為自動放棄胚胎。到期后,生殖中心工作人員會通過電話,或是在隨訪時與患者聯系,但其中有相當多的夫婦都是口頭答應續存,卻未實際繳費,也有部分夫婦則是根本聯絡不上。“按照合同規定,這些凍存胚胎都已被默認為應廢棄了,但畢竟胚胎銷毀后不能復得,醫院出于人性化的考慮,仍然給胚胎的主人留存著希望。”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醫生說,為了保存這些胚胎,醫院只能自己掏錢,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
但亦有醫生表示,在十幾年前留下胚胎的人已經逐漸老去,再回頭來找回胚胎的可能性并不大。但近一兩年以來,由于單獨二孩政策的實施和即將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做試管嬰兒后愿意繼續保存胚胎的夫婦明顯增多,這部分人群續費就較及時。
追問
醫院有權處理“被棄”胚胎嗎?
大量冷凍胚胎長年被塵封,占據著空間,也消耗著醫院的人力和物力。對于這種尷尬局面,盡管考慮到胚胎的特殊性,生殖中心一般盡量保存,但隨著選擇試管技術的患者越來越多,生殖中心肯定無法再“無限制”地保存。
實際上,按照我國衛生部2003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其中規定:冷凍胚胎之前,生殖中心和患者夫婦必須簽署《知情同意書》,自冷凍之日起,冷凍保存期為一年,一年后不想繼續冷凍的,簽字后當面銷毀,繼續保存要續交費用,逾期6個月不續費視為自動放棄胚胎。
福建廈宇律師事務所林時坤律師認為,根據民法相關規定,在中國法律上承認、保障的“人”始于脫離母體出生,胚胎并不是完整意義上的人,應屬“物”。所以盡管胚胎的性質有其特殊性,但醫院和患者事先簽訂的胚胎保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醫院沒有義務繼續管理被“遺忘”的胚胎,故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這些胚胎做相應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