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文 陶小莫/圖)明明開通了余額變動提醒,可銀行卡被人盜刷了45筆,儲戶老劉卻連一條提醒短信都沒有收到。 為此,儲戶老劉狀告銀行,稱自己損失13650元存款,要求銀行賠償損失。不過,銀行卻答辯稱,銀行沒有過錯不應賠錢。 近日,思明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神秘的存款失蹤案,最終要求銀行承擔80%的責任。 怪事:存款被盜光,取錢時才發現 老劉這張卡是12年前辦的,他在辦卡時就開通了余額變動提醒功能。之前,老劉每回的余額變動,也都收到了短信提醒。但案發前,短信提醒“失靈”了,老劉自己操作過多筆交易,都沒有收到短信提醒。 剛開始,針對短信提醒功能的“失靈”,老劉并不在意。但是,今年5月4日,老劉到ATM上取款,卻意外發現卡里的錢“不翼而飛”。一萬三千多元的存款,竟然只剩下了59.89元余額,其余的錢被人盜光了。而且,就在老劉到柜臺掛失的過程中,卡里又被人轉走了50元錢。 為此,老劉要求銀行解釋并作出賠償,但是,銀行的客服只是打印出了銀行卡的消費明細,讓他自己報警。 郁悶:盜刷了45次,短信都沒通知 老劉仔細看了銀行提供的明細后,更是大吃一驚。原來,小偷是分45次轉走了他的錢。 銀行明細顯示,今年3月25日至5月4日期間,老劉的銀行賬戶被人分45筆以電話充值的方式轉走了13650元,付款方式都是手機銀行。而在這45次的轉賬過程中,他竟然沒有收到一條短信通知。 按照手機銀行的操作模式,老劉須登錄手機客戶端系統,輸入密碼和銀行隨機發送的驗證碼方可完成支付消費。也就是說,想轉賬必須要有手機。然而,老劉的手機和銀行卡從未丟過,也沒有告知任何人密碼,存款卻“不翼而飛”。 老劉報警后,警方已經立案偵查,目前尚未偵破。老劉認為,無論對方如何得手,銀行都存在重大過錯。因為銀行先是無法阻止他人盜刷存款,后是短信提醒失靈,讓他無法及時報警減少損失。 判決:銀行有過錯,賠償80%損失 近日,老劉為此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賠償全部損失。 但是,被告銀行答辯稱,老劉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存在盜刷,也看不出銀行存在任何過錯。因此,銀行無須賠償老劉損失。 經審理,法院判決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證明這45筆交易并非由老劉操作完成,屬于盜刷。而保障儲戶存款安全是銀行的法定義務,但銀行未盡義務,直接導致賬戶內的存款被他人通過手機銀行平臺消費,存在重大過錯,已經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不過,法官同時指出,在案發期間,老劉也自行操作過多筆交易,均未收到短信提醒,應該知道余額變動提醒功能失靈,但卻從未向銀行提出異議。因此,老劉本人對損失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最終,法官酌情判決責任比例按8誜2分配,銀行承擔80%的存款損失,賠償老劉10920元及相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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