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彩霞 通訊員 楊長平 楊靖/漫畫)私家車撞上自行車,自行車損壞嚴重,原以為最多賠償個幾百元,沒想到自行車車主索賠數萬元。私家車司機不干了,拒不賠償。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日前,思明區法院受理了這個糾紛,并對糾紛進行調解,導報記者參與調解過程。 糾紛 28歲的小陳是一名騎行愛好者,為了騎行,他不惜花重金配備了各種裝備,從車子到頭盔、護膝等,清一色都是進口的。自行車還是歐洲進口的某車隊限量版公路車,價值近七萬元,小陳視若珍寶。 幾個月前的一個傍晚,小陳下班后,又騎著愛車到環島路的自行車道鍛煉一番。在行經會展中心路段時,一輛逆行的車輛突然沖了過來,小陳來不及閃避,被刮倒在地上,愛車慘遭碾軋。 小陳不顧腿上的擦傷,趕緊扶起愛車,發現愛車已經多處損壞。私家車司機小王下車后,一見這情況,趕緊報警。后來經過交警認定,小王在此次事故中負全責。小陳將車子的情況告知了保險公司,表示如果要修理該車,至少需要3.5萬元,他要求小王賠償3.5萬元。“啊,要那么貴嗎?”小王大吃一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根據車子的型號以及售價,結合使用年限,表示同意在保險范圍內賠償2.5萬元。“我們也知道這車不錯,已經按照我們能賠償的最高標準給您賠償了,其余的只能司機本人賠償給您了。”小王不干了:“我只是給人打工的,工資低,一萬元我賠償不起。” 雙方僵持不下,小陳一怒之下,將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賠償車輛損失3.5萬元。 調解 法官詳細了解小陳車輛的情況,查看了各項相關證據,對雙方進行調解。 在調解中,小王一再強調自己只是公司司機,收入低,事故發生后,公司老板并不肯為其支付應該承擔的部分,因此小王要求小陳能對賠償金額適當調整,他表示只愿意承擔3000元,多一分錢都沒辦法。 面對這樣的情況,法官和導報記者只能雙方面做工作。對于小王來說,此次事故皆由他違反交通規則逆向行駛造成的,在事故中負全責,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法官耐心地將小陳車輛情況逐項分析,建議小王能理解小陳的感受,并且希望其能給予合適的賠償。 對于小陳,法官則將小王的具體情況,包括工資待遇、家庭情況詳細告知,希望小陳能退一步,適當降低賠償標準。 經過調解,小陳主動將索賠金額降低5000元,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賠償2.5萬元,小王則承擔5000元賠償金,三方同意這一調解方案。 法官提醒 駕駛員在駕駛車輛出行時,務必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違反交通規則導致意外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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