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 通訊員 徐克 張賢日/文 葉允平/制圖)從明年1月1日起,廈門城鄉低保標準將從現行的每人每月550元,調高至每人每月610元,其他民政救助對象標準也相應提高。 日前,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2016年廈門市民政社會救助標準。調整后,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也相應調高至:家庭收入1220元/人·月,家庭財產29280元/人。 社會救助標準均有提高 此前,廈門市出臺《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建立了社會救助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銜接的調整機制。其中規定,城鄉低保標準按最低工資標準的36%~42%確定。 2015年7月1日起,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32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00元。為此,根據調整機制,城鄉低保標準擬由每人每月5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610元,占最低工資標準的40.7%。 另外,民政部要求城鎮低保標準不低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25%,并在“十三五”規劃中提出年均增長10%以上。擬調整的低保標準預計為2015年城鎮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的25%(2015年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4626元),同比2015年增長11%,符合民政部的規定。 除了城鄉低保外,其他民政救助對象標準也將相應提高(具體調整方案詳見表格)。 現有社會救助對象20948人 那么,社會救助標準的提高,能夠惠及多少人呢? 目前,廈門共有民政社會救助對象20948人。其中,城市低保5157戶、10176人;農村低保2422戶、5193人;特困供養1456人;低收入家庭1465戶、3990人;上世紀60年代退職職工40%救濟對象130人;矽肺病救濟對象3人。 按此方案調整后,預計廈門2016年城鄉低保金為9760萬元,同比2015年增加1160萬元;孤兒供養金為1022萬元,增加260萬元;城市三無供養金為743萬元,增加77萬元;農村五保供養金預計為282萬元,增加29萬元;上世紀60年代退職職工40%救濟對象和矽肺病救濟對象定補為160萬元,與2014年、2015年相當;共需資金約11967萬元,比2015年增加152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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