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提取條件 七種情形可提取賬戶的存儲余額 職工有以下七種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 2.離休、退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4.出境定居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6.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7.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 四種情形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 2.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3.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 三種情形提取余額時要注銷賬戶 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在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同時注銷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出境定居 職工死亡繼承人可提取賬戶余額 1.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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