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董春輝 通訊員 同法宣) 沒有正經工作,又染上毒癮,囊中羞澀的阿文和阿志(均為化名)心生一計———入戶盜竊。經過一番謀劃,兩人數次潛入居民家中偷錢,大到上百元小到20元均被他們收入囊中。偷來的錢,多數被他們用來向阿明(化名)購買毒品。 近日,阿文、阿志和阿明因所犯罪行被同安法院判處入獄。 翻墻入戶偷東西 阿文是外地人,家中貧困,小學一畢業就到東南沿海一帶打工。可是,與花天酒地的生活相比,打工生活太枯燥,來錢又慢,阿文干得很不開心,很快學會了偷錢,事發后被抓獲,并被判刑,一年多后刑滿釋放。 出獄后的阿文來到同安打工,然而沒做多久便受不了,遂草草辭職。不久后,他染上毒癮,并結識了同樣吸毒的阿志。由于兩人沒有工作,手頭拮據,為了滿足毒癮,阿文打算重操舊業,兩人一拍即合。經過蹲點,兩人決定在西柯鎮一棟民房中做第一單。 今年1月的一天,阿文和阿志偷偷潛入西柯鎮福明西二路34號的一處民房,手持工具,撬開鐵鎖,進入419室、421室,盜走兩部手機(經鑒定,分別價值85元、110元)。案發后,兩部手機均已被繳獲。 第一單順利做成,使得阿文和阿志的膽子越來越大。經查,在2015年1月至2月間,兩人幾次攜帶螺絲刀,入戶盜竊。其中,阿文參與盜竊2起,盜得財物可估價值共計人民幣215元,阿文參與盜竊4起,盜得財物可估價值共計2920元。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兩人在偷盜過程中,連區區20元錢都不放過,好似雁過拔毛。 買來毒品在家吸食 據了解,阿文和阿志偷來的錢,大多用來購買毒品。2015年2月12日,阿志在外盜竊,而阿文則向販賣毒品的阿明聯系,要求對方送貨。當天中午,阿明攜帶毒品,如約來到阿文的暫住處,就在準備交易時,警方突然出現,當場繳獲一包凈重0.1克的海洛因和一部用于聯系販賣毒品事宜的手機。 經查,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里,阿明先后五次販賣毒品海洛因給阿文和阿志,交易成功后,三人還一同吸食。由于吸食的地點是在阿文的暫住處,這意味著阿文觸犯了容留他人吸毒罪。 辦案人員表示,在民警抓獲阿明的過程中,阿文與阿志有立功表現。原來,2015年2月12日當天,阿志在準備銷贓時,首先被民警抓獲,后來,阿志帶著民警,來到阿文的暫住處,指認并抓獲阿文。后來,阿文配合民警抓獲了阿明。 到案后,三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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