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程午鵬 李沛 通訊員王碧琴)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在機動車快車道行駛;一輛車上騎著三個人。從11月18日開始,湖里公安分局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違法亂象整治行動。 這次整治行動與以往不同,湖里警方率先采用“聯勤”模式,6個交警中隊集中優勢警力,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的無牌無證、不按導向行駛、闖紅燈、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現場】 電動自行車載人 路口還闖紅燈 11月20日上午9點多,在長岸路與湖里大道交界處,一名男子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載著另一名男子,往東渡方向行駛。路口紅燈亮起,機動車都停下等紅燈,而這名男子卻騎著車,不管紅綠燈的指示,超過機動車,往前沖過路口。 現場交警將這輛電動自行車攔下,帶到路邊處理。駕車男子自稱和同伴從殿前往東渡,要趕時間。這輛電動自行車并未按規定懸掛車牌,交警要求這名男子出示車輛相關的票據,這名男子一時卻拿不出來。 交警當場將車輛暫扣,要求這名男子攜帶車輛票據和證件,到湖里交警大隊接受相關處罰后再領回車子。交警介紹說,長岸路幾乎每個路口都有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的警示牌,但部分電動自行車騎手還是熟視無睹。 現場一名交警告訴記者,長岸路有不少大型貨車行駛,而且路口眾多,部分電動自行車騎手不按導向行駛,闖紅燈,在快車道與機動車搶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而這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載人,更加重了安全隱患,必須依法處理“敲響警鐘”。 【創新】 “聯勤”模式執法 集中警力效果好 這次行動中,湖里警方率先使用“聯勤”模式執法——湖里交警大隊秩序中隊以及殿前、江頭、湖里等6個交警中隊聯合參與整治行動。在11月19日這天的行動中,湖里交警中隊負責主要行動,其他中隊都派出警力協助。 此前,湖里交警大隊也多次進行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但以各中隊為單位進行,并不能確保查處的效果。一名現場執法交警告訴記者,路面查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行動中,時常遇到暴力抗法甚至襲警的情況,單個中隊人手有限,一定程度上影響查處效果。 而這次行動中,每次集中整治均保證出動60多名警力,對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的交通違法“熱點”地帶執法,雖然也出現一些暴力抗法情況,但迅速被優勢警力控制,查處行動幾乎不受影響。 據統計,從11月18日到20日,僅3天的時間,湖里交警大隊一共查扣違反限行規定、無牌上路等違法電動自行車183輛,非法上路摩托車4輛,非法上路電動三輪車3輛。 據了解,這次行動將持續到明年2月。 【案例】 騎電動自行車載人 乘員死亡騎手也擔責 今年9月16日晚上10點40分許,在忠侖公園路段,郭某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載著劉某從人行橫道過馬路,被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撞上,造成乘員劉某死亡。 經交警部門認定,該小型普通客車的駕駛員薛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過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且超速行駛,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郭某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載人,橫穿機動車道未下車推行,其行為對發生本事故起到次要作用,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數據】 湖里: 涉電動車事故4248起 今年已有4人死亡 根據湖里交警大隊統計的數據,今年1月到10月,涉及電動車(含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交通事故4248起,占總事故的9.87%。 涉及電動車亡人事故4起,造成死亡4人,分別占亡人事故起數的19.05%和亡人總數的19.05%。 涉及電動車立案事故335起,占立案總數的4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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