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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11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多個有紋身的黑衣人沖進商城,嘴里罵罵咧咧,有人用鈍器砸掉了進出車口的道閘,趕跑了現場的保安……
這一幕發生在11月18日早上8點,地點在將軍祠路28號群鴻商業城。“他們手里有家伙。我當門衛一個月工資才那么一點,要是被他們打傷,醫療費都付不起。”保安陳師傅“理直氣壯”地說。他是同事里第一個腳底抹油的,跑路時太慌張,連一只鞋子踩掉了他都不知道,事后他氣得破口大罵:“我剛買兩天的皮鞋,300塊錢啊!”
物業人員紛紛逃散,但并不是所有保安都放棄抵抗。保安黃師傅本能地想上去攔住黑衣人砸道閘,但對方人數太多,老黃看身邊的同事都跑光了,他只好解下皮帶一邊退著跑,一邊警惕地看黑衣人有沒有圍上來。一家熟悉的商家收留了他,讓他進店避避……
物業
“先來人打砸,再來人要錢”
這里的物業,已經不是第一次面對這樣的沖擊了。“今年6月1日,他們就糾集了二十多個人,沖進我們辦公場所打砸設備,搶走了我們公司面額兩萬元的票據,強行收取停車費,后來我們每個月不得不向他們交費才能繼續營業。”佰鴻物業公司負責人洪女士顫聲說。“他們”是誰呢?為什么屢屢沖擊這里的物業?
群鴻商業城地塊原叫海燕廠區,該地塊系廈門順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該公司工作人員出示相關材料向導報記者介紹,這一地塊于2008年12月起租給廈門群鴻公司,最后一期的租賃合同到2015年4月14日到期。該廠區內,向群鴻公司轉租的商家100多戶,涵蓋了娛樂、餐飲、健身等多家商業單位。
現在的物業佰鴻物業公司,早在2009年跟群鴻公司簽約,進場提供物業服務。而在“二房東”群鴻與房東的租賃合同到期后,佰鴻物業短暫退出了這個盤一個月。后來廈門順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又把他們請回來管理,“房東方面覺得我們收費比較公道,而且這幾年的服務質量都看得見。”洪女士說。
合同到期后,群鴻公司并未退場,“我們找他們協商了好幾次,強調遵守合同協議。但群鴻說他們公司投入了巨資裝修,退出將蒙受損失。”順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
法院
群鴻公司須騰退訟爭房屋
房東和二房東因此對簿公堂,本來和佰鴻物業沒什么關系,“我們按照與房東簽的合同守法經營,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了。”洪女士覺得按照契約精神辦事就可以了。
沒想到6月1日重新進場后,當天“二房東”就用這樣的方式“歡迎”他們的回歸。“他們砸了我們的辦公設備,然后說要我們每個月把收益給他們分成。他們的理由是‘這是我們做起來的場子’。”對于“二房東”超出合同之外的要求,物業公司內部爭議不休。但最終洪女士還是向群鴻低頭,“他們公司不跟我們走法律途徑,我真的好害怕。”洪女士說。
據了解,由于群鴻公司遲遲未撤離,今年8月,順承資產管理公司向思明法院起訴,要求群鴻公司遵守合同協議。11月6日,思明區法院一審判決如下:“群鴻公司與原告(順承資產管理公司)約定的租賃期限已經屆滿,且原告也明確表示不再續租,故被告無權再使用訟爭房屋。原告作為訟爭房屋的管理權利人,有權要求被告騰退訟爭房屋,原告之訴求,于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
“從6月起至8月,我們向群鴻公司交了3個月的‘進貢’”,洪女士說,“都是給現金支票,交給他們一名負責人,前兩個月是來我總公司里拿,監控都有清晰拍到。”洪女士向導報記者提供了相關監控資料。“從9月份開始,群鴻公司的負責人突然提出要看物業公司的財務表,并要求查看每天的停車收費數據。我們公司提出反對,引發了11月17日的那起事件。”
民警
屬經濟糾紛,三方需協商
昨天下午,轄區的開元派出所民警,邀請群鴻和物業方前往開會協商。
片警李警官在調查后,認為“這是你們三方(房東、二房東、物業)的經濟糾紛,車輛進出道閘也是群鴻公司幫物業公司一起建的。當時廠區是群鴻招商的,他們投了很大的費用。”
洪女士說:“我們和群鴻的合同已經到期,沒有法律關系,要以什么理由向他們交費?他們現在賴著不走,每個月收商戶100多萬元的租金不滿足,還想著訛我們兩三萬小錢。”群鴻公司的負責人并未參與協調會,只是派了一名工作人員,前來交遞了一份此前雙方公司在4月份到期的合同。“我們老總出差不在。”對方給出這樣的理由。
這幾天,物業公司的員工紛紛向老板洪女士提出辭職,她也很灰心,“我們只靠停車收費來給員工發工資,道閘被砸后,停止收費一個禮拜,感覺撐不下去了,我們隨時準備撤出”。
如果他們一走,沒有新物業敢接盤的話,這里面每天10噸的垃圾誰來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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