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聲】 ●康女士(同安區中山路沿街店面店員):晚上中山路有很多行人,但一些年輕人非要把摩托車騎得很快,還把發動機弄得轟轟響,這對行人來說很危險。上個月,我們店門口就有人被摩托車刮擦到,還好沒有受傷。 ●陸女士(市民):晚上走在筼筜湖邊上散步,總會被電動車嚇到。他們專門行駛在人行道上,車速還很快,要么從拐彎處竄出來,要么突然在背后“滴”一聲,我散步的好心情都被折騰沒了。 ●林女士(市民):在仙岳路和湖濱中路的交叉路口,很多電動車不走斑馬線,也不等紅綠燈,直接橫穿馬路,不僅行人看了會怕,就是汽車司機也怕,萬一躲閃不及,后果不堪設想。 ●吳先生(學生):無規矩不成方圓。我覺得,車輛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要罰,行人亂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也要罰。明年元旦,新修正的《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就要正式實施了,不少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更嚴了,我看好新法規的出臺! 【他山之石】 深圳: 行人闖紅燈 或成信用污點 早在2012年年底,深圳市交警部門便開始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對行人闖紅燈處以20元至100元不等的分檔處罰,或讓違法者穿上“綠馬甲”協助交警維護交通秩序。與其他地區當場處罰不同的是,深圳交警已全部實現了PDA(即移動警務通)執法,所有處罰信息會上傳至交通違法信息系統并永久保存;民警處罰前將通過PDA查詢當事人的歷史違法記錄,并根據查詢情況執行相應的處罰標準。深圳市交警局計劃與多家征信機構聯合建立深圳交通參與者征信體系,意在將交通違法與個人信用貸款、買房等掛鉤,以此遏制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新加坡: 違規將被罰款 交通布局合理 在新加坡,鮮有行人闖紅燈,一是因為罰款,若行人在禁止穿越的地方橫穿馬路或在十字路口闖紅燈,即為違法,將被處以20元-70元新幣(約人民幣90元-300元)。二是源于合理的交通布局:有些道路雖不寬闊,也會安排一組以上的紅綠燈控制,并在中間隔離帶設有小島形的緩沖區域,讓行人分段過馬路。新加坡陸交局于2012年在多處斑馬線漆上“LOOK”(注意)字樣,以提醒行人過馬路前注意行駛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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