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文 陳巧思/圖)盲目放生,會造成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國家禁止在自然水域放生外來物種等,禁止擅自放生引進的陸生野生動物。
作為一個充滿愛心的城市,廈門目前亟須建立的,是對公眾“科學放生”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以及公眾參與放生的渠道和機制。
生態
大龜獵殺小龜
一只大如盆,一只小如碗,兩只烏龜在水里相遇。
大龜一口咬住小龜的頭部,吞進嘴里,小龜的四足在水里舞動,似乎在擺手:不要!
可大龜并沒有停嘴,不僅不停嘴,反而咬得更兇,騰出一只腳,按住小龜的身體,似乎想把小龜撕斷。小龜掙扎的四肢越來越微弱,逐漸沒有了動靜。
大龜不依不饒,拖著小龜的身體,一會兒游到水底,一會兒又浮出水面,用全力撕咬。直到三四分鐘過后,大龜才放棄小龜,小龜的尸體浮到水面上。“大龜吃小龜,太可怕了。”昨天,在南普陀的放生池里,幾十名游客目睹了這一幕,不理解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現象,導報記者剛好也在一旁。
死去的小龜浮在水面,從頭上的兩道紅色條紋判斷,它就是巴西紅耳龜,即巴西龜。而咬死它的,則是龜中“巨無霸”的鱷龜。
其實,這樣的場景并不新鮮。盲目放生的結果,短時間內就能導致某一區域的生態環境受到影響。
物種爭斗升級
南普陀的放生池,就是一個小小的生態圈。
巴西龜是世界最危險的入侵物種之一,被禁止放生。但有人陸續把它放到南普陀的池中,它的家族越來越龐大,樣子不盡相同,但頭部的兩條紅紋一直未變,如今已達三四百只,而本土龜被迫消亡。
直到鱷龜出現,物種爭斗再度升級。同樣是外來物種,鱷龜比巴西龜大兩倍以上,也是被人隨意放生。導報記者目測,龜甲達到30-40厘米的鱷龜,放生池中有四五只。
就在昨天下午,至少有三場鱷龜撕咬巴西龜的戰斗,在水底下進行,其中兩只已亡,一只被咬住腳,拖入水下。
它們也在繁衍后代上展開競爭。導報記者兩次來到放生池旁,均看到鱷龜有疑似交配場景前的咬合。
兩龜相競,荷花也遭了殃。
南普陀的悟云法師介紹,鱷龜、巴西龜、鲇魚會去咬荷花的根部,久而久之,荷花難以生長。去年,南普陀寺不得不把荷花池重新清理,將這些物種清走。但沒過多久,又有人把巴西龜等放生到池內,不得已,寺方在新種的睡蓮水域,圍上了網,擋住龜魚之口。“外來物種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不是短時間看得出來的。”廈門海洋漁業研究所翁工說。
心態
遺棄?愛心?形式?
這種最兇殘的鱷龜,在廈門多處可見。導報記者調查發現,東坪山的東山水庫、南普陀寺放生池、石室禪院放生池、南湖公園等均有。
放生之人難道不知危害嗎?其實,背后正是放生的三種普遍心態。
一種是飼養后遺棄。鱷龜、巴西龜,可用于養殖,水族館市場上隨處可見,被當作寵物。有些人養了一段時間后不想養了。“寺里最多時有10多只狗,有的生了病,也不知是誰放的。”海滄石室禪院的凈超居士介紹。導報記者昨天看到,山后現在還有兩條狗。
一種則是出于愛心。今年8月,廈禾路上有人賣龜,稱是野生烏龜,一女子見龜可憐,買下想放生。可經鑒定,“野生烏龜”是鱷龜。
無獨有偶,去年10月,另一市民路邊“解救”大龜,后來才知是“鱷龜”,無處可放,險些把喝淡水的鱷龜放進筼筜湖。
一種是為了某些心愿,為了參加“放生”而放生。
對于第一種心態,遺棄動物不等于放生,應當給予譴責和處罰;后兩種,亟須給予引導——由于缺乏對生態的了解,有的追求放生數量,有的把雞鴨鵝豬放到山上,有的把毒蛇放到人跡可至的地方,有的把陸地龜放進水里,有的把淡水龜放進海里,有的把家養動物放到野外……
對策
亟須引導科學放生
農業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鼓勵單位、個人及社會各界參與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活動。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則禁止擅自放生野生動物。
廈門民間的放生行為,正在逐步得到規范。導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廈門佛教界的普遍做法,是由寺院方把關,愛心人士可捐款到“放生”賬戶,專款專用,寺院派人去挑選適宜的動物,避免隨意放生。“放生不是追求數量,這個月找到的動物多就多放,少就少放。”石室禪院的凈超居士說,幾天前剛放生一批動物,有鳥、龜、蛇和魚。
市民到云頂巖寺放生的主要是鳥類,挑選時要特別注意回避家養鳥,放生蛇則不提倡。虎溪巖寺的傳航法師說,在每個月舉行一次的放生日里,放生的主要是魚苗。南普陀寺的放生池目前不允許放生,全年只有一次大型的放生活動,但也是由寺院方去負責和把關。
個別市民需要放生,越來越多的人懂得找林業、海洋漁業部門,或者轉向媒體求助、找動物園。
盲目放生、隨意放生,會破壞生態環境,應當提倡科學放生。“很多人還是不知道哪些能放,哪些不能放,要放到哪里,找誰放生?應該由相關的政府部門和放生的單位多做宣傳。”廈門市愛護動物教育協會副秘書長陳應珊指出。
他山之石
北京濕地禁止放生 違者最高罰50萬元
2013年5月,《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施行,在濕地保護范圍內投放林業有害物種或者擅自引入林業外來物種,應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園林綠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施。對放生的處罰額度與濕地保護等級掛鉤,細化成6檔。
在區縣級濕地內放生,未造成環境破壞的,處罰金在5000元至1.5萬元之間;在國家級濕地內放生并造成危害的,處罰最重,罰款金額在30萬元至50萬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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