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噪聲設備大幅減少,鼓浪嶼愈加安靜。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鄔秀君黃曉波)還靜于民,效果顯著——鼓浪嶼“控噪”已實施近兩個月,從鼓浪嶼行政執法大隊反饋的信息來看,絕大多數島上商家、導游十分配合,自覺停用了小喇叭、戶外音箱等高噪聲設備,不過,針對違反“控噪”屢教不改的行為,其間也立案13起,最高罰款2600元。 處罰有標準 小吃店用戶外音箱,挨罰2600元 鼓浪嶼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副隊長蘇天培透露,違反《關于鼓浪嶼全島禁止使用擴音器等高噪聲設備的通告》被立案的13起案件,涉及11戶商家和2名導游,案件事由包括使用小喇叭、戶外音箱、戶外電視噪音等多類。 13起案件因為違法情節不同,處罰程度也有所不同。罰款金額最高的是龍頭路的黑之貓小吃店,因使用戶外音箱,被處罰款2600元。蘇天培介紹,依照《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違法情節分為一般和嚴重兩類,黑之貓在12時到14時30分以及18時至次日6時的禁噪時間段發出噪聲,屬于嚴重違法情節,罰款的標準為2000元-3000元不等,故綜合違法情況處2600元罰款,同時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被處罰的兩名導游中,有一名也屬于嚴重違法情節,被罰款2100元。 據記者了解,在10月8日正式啟動“控噪”的之前一大段時間,執法人員已對島上商家、旅行社進行過多輪宣傳,并針對不符“控噪”規定的商家提出整改要求。“所以這次立案的11家商戶,都因屢教不改,才最終立案。”蘇天培說。 執法不放松 用電視放廣告,兩商家被立案 “控噪”之前最常見的店員佩戴小喇叭叫賣、店門口安裝音箱功放等行為大幅減少,但仍有一些商家為了促銷變著法子再出新招數。 記者發現,13起案件中,有兩戶商家因“電視噪音”被立案。據蘇天培介紹,這兩戶商家最開始是用小喇叭叫賣,在執法隊員的勸導下,倒也十分配合地撤掉了,可誰知沒過幾天,店門口卻懸掛上了液晶彩電,開足音量,播放起宣傳片來,噪音程度更勝以往。對此,執法人員立即制止,并要求商家,電視廣告仍可以播放,但需靜音。 居民反響好 控噪成效初顯 能睡好午覺 其實,相比于“控噪令”實施之前小喇叭、戶外音箱的泛濫程度,13起立案并不算多,而這不算多的立案,恰恰說明控噪效果之顯著。 據記者觀察,“控噪”實施以來,絕大多數島上商家十分配合,自覺停用了小喇叭、戶外音箱等高噪聲設備。“相比于全島總體情況,屢教不改乃至立案的,只是其中的個別。”蘇天培說。 對于“控噪”,作為鼓浪嶼整治提升監督員的鼓浪嶼老居民鄭南輝感觸頗深。“控噪”之前,家住福州路的他,每天中午午休的時候都會戴著耳塞睡,盡管如此,還是會被路過的導游或樓下嘈雜的商家吵醒。昨日,面對記者回訪,鄭南輝贊不絕口,他說,整個鼓浪嶼確實變得安靜不少,商家和導游也變得比較自覺,終于能睡好午覺了,“希望在現有成果的基礎上,由商家、導游和執法人員一起努力,持之以恒,防止回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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