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法規明確廈門禁止賣狗,牽涉多部門執法難 張先生說,他就此事向市場監督部門和城管部門投訴,市場監督部門認為是民事糾紛,只能協商解決;城管部門稱無法處理。“這種事難道就沒人管了嗎?”他很不理解。 記者查詢得知,2007年出臺的《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第6條明確規定,“禁止從事經營性犬類養殖、銷售活動”;第28條規定,“非法從事經營性犬類養殖、銷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犬只予以沒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市城管執法局養犬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查處寵物店銷售犬只行為,常碰到執法難的問題,因為其中牽涉多個部門,很難及時有效地按法規及時處罰。“最大的難題是取證,一方面確認寵物店的經營行為需要工商部門配合,另一方面調取店內攝像等相關證據也需要公安部門配合,還有其他一些情況,需要檢驗檢疫部門提供幫助。” 該負責人透露,城管單獨執法時,寵物店往往抵賴沒有銷售行為,導致最后的結果就是以口頭警告結束。 針對此次糾紛,張先生表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寵物店的銷售行為,養犬辦方面回應稱,將于近期調查取證,何時處理仍須視工作安排而定,無法明確。 【走訪】 5家寵物店均公開賣狗,進價幾百元能賣兩三千元 近日,記者走訪了明發商業廣場內5家寵物店,發現每家均公開售狗。一名店主說,他也知道市內不能賣狗,目前店里由工商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證,只允許賣寵物用品。他說,供不應求是造成廈門賣狗行為屢禁不止的原因,2007年廈門剛開始禁止賣狗時,寵物店都被管得很嚴,不敢賣狗,但還是有很多市民專門找上門來要買狗。 該店主還說,賣寵物用品賺不到錢,但從島外批發買進狗再售出,則可獲得較大利潤。“平均一只狗批發價才幾百元,我隨便賣一只,就能賣兩三千元,賣寵物罐頭能賺幾個錢?” 【業內】 一些寵物店隱瞞實情賣病狗,消費者或被傳染且難維權 一名業內人士透露,由于廈門禁止賣狗,因此一些寵物店違規售賣的犬只也無人監管,消費者在買狗過程中的權益難有保障。記者詢問了廈門市動物衛生防疫監督所,相關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寵物店內的犬只不歸他們管理。以上業內人士說,這些情況表明即使寵物店賣病狗,消費者也很難知道,即使知道也很難維權。 該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島內一些寵物店存在賣病狗的現象,一般寵物店從島外的狗場批量買進狗,如果一批狗中有一只生病,那么整批狗都可能被感染。商家在售賣時,可能會對消費者隱瞞實情,把病狗當健康的狗賣出。“一些消費者判斷不出來,糊里糊涂買了,事后又花大量的錢為狗治病,自己也可能感染皮膚病。” 廈門市御寶貝寵物醫院院長黃建峰說,現在許多寵物店都開在小區周圍,如果店內有狗生病,雖然傳染給市民的概率不大,但對周圍住戶也會產生潛在的風險。 【提醒】 買狗仔細觀察皮膚 別買沒打疫苗的狗 廈門市文記寵物醫院的醫生謝文彬表示,狗的皮膚病遠沒有一般人想像的那么可怕。他指出,狗可能患的皮膚病有十余種,其中只有螨蟲和真菌引起的皮膚病才有可能傳染給人,其中螨蟲類皮膚病傳染給人的概率很低,因為人的抵抗力強且清潔狀態較好。另外,類似于跳蚤、虱子等昆蟲導致的皮膚病,人類是不會被傳染的,因為這些昆蟲無法在人類身上寄生。 他說,買狗時要仔細觀察,鑒別狗是否患有皮膚病,從它們的毛發、皮膚、爪子、耳后等地方即可看出,不需要專業知識;但是如果要確認和醫治皮膚病,則需要將狗帶到正規的寵物醫院系統診斷,“亂醫治很有可能導致問題嚴重化,甚至導致狗死亡。” 他建議,市民購買狗狗時,一定要確認狗是否有打疫苗。“現在很多人喜歡買出生三四十天的小狗,這種狗是絕對不可能打疫苗的。”他說,一般狗在出生45天后才可打疫苗,間隔21天打一次,一共要打3次,如此算下來至少需要3個半月。“如果沒有接種疫苗,狗很容易患上一些致命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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