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中,涉事企業負責人表情凝重。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王紹亮)7月4日—11月29日,廈門3家貨運企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昨天下午,市運管處、市安監局、市交警支隊集體約談這3家涉事企業的負責人,要求強化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據介紹,這是新《安全生產法》實施以來,運管、安監、交警三部門首次集體約談貨運事故涉事企業負責人。 這3起事故具體是:11月29日20時50分許,廈門路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駕駛員高某駕駛閩D32870號中型貨車由集美瑤山往高浦,在海翔大道西亭隧道前400米處與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摩托車駕乘人員一人當場死亡、一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10月7日20時10分許,廈門智欣物流有限公司閩DB9079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沿海滄區翁角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至松霖衛浴路段時,與同向行駛的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駕駛者當場死亡;7月4日凌晨1時50分許,廈門欣鷺樂機械設備有限公司閩D23957號水泥攪拌車在行至海滄區海滄大道至信息公園路段時,駕駛員下車在路面上停留,被后面的一輛小車撞死。 這3家涉事企業負責人依次剖析了事故的經驗教訓,并對本單位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出表態。 “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責任要履行。”市交警支隊交通事故預防處理大隊大隊長蘇清坤說,此次約談的3家企業中,智欣物流于2013年發生兩起事故,2014年發生一起事故,今年又發生一起事故,連續3年有“血賬”,如何向社會交代?要求各家涉事企業要舉一反三,多從自身管理漏洞找原因,認真整改,抓好安全生產。 市運管處、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要求,貨運企業必須要強化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動態監管,消除安全隱患。 |
相關閱讀:
- [ 12-03]深夜騎車外出小伙水溝溺亡 榕警方正調查事故原因
- [ 11-19]福建省將對安全生產實行“黑名單”管理
- [ 11-12]道路濕滑追尾事故屢發 榕交警提醒雨天要減速慢行
- [ 11-12]福州召開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會議
- [ 10-29]青運村創零投訴零事故完美記錄
- [ 10-27]烏龍江邊發生溺水事故 十個孩子江邊玩兩個溺亡
- [ 10-16]小車停在路邊遇飛來橫禍 慘遭事故車“泰山壓頂”
- [ 10-08]國慶長假最后一天 福州再開43張占應急車道罰單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