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鐘寶坤) 親人去世后留下一張銀行卡,家屬到銀行取款時被告知,無法提供密碼的須先辦公證才能將錢取出。這樣的情況相信不少市民都碰到過。近日,市民林女士就表示,公證手續十分麻煩,還要一筆不菲的公證費,十分不方便,她呼吁銀行對小額存款繼承采取人性化舉措,以方便繼承人。 存款人去世未留密碼 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前段時間家里親戚過世,家人在整理遺物時發現,老人生前辦有一本存折,里面有1000多元存款未取,家人帶著存折、戶口簿等證件,來到銀行網點辦理取款手續,結果因為不知密碼而取不出錢。 此前,市民林女士的先生遭遇不測,突然離世,留下了銀行卡,但林女士不知道先生卡里有多少錢,她著急取錢用,雖然帶齊了身份證、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到銀行網點,仍被告知無法取錢。 銀行工作人員稱,如果存款人去世,其家人知道存款人設置的密碼,無需存款人到場;如果不知道已故存款人的密碼,繼承人則需要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繼承人的身份證以及遺產繼承的公證材料,否則無法取錢。 兩種方式可以無密取錢 記者了解到,親人過世后,繼承人不知道密碼只能通過相關程序才能取回存款。 一是辦理公證。根據相關規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多位銀行人士告訴記者,繼承人不知道密碼,不論金額大小,按規定都要辦理公證手續才能取款。 二是通過法院的繼承權裁判文書,銀行據此判決向合法繼承人支付存款。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主任鄭志寧律師表示,這種方式既耗時間,費用也高,因而大多數繼承人不會選用這種方式取回存款。 存款繼承能否更方便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很多存款人生前存款的額度不大,繼承人怕麻煩,也不會去做公證,于是放棄領取存款。張先生建議,小額存款繼承能否更加人性化一點,在一定金額以下可否免公證。 對此,律師鄭志寧認為,從法理上講,銀行為保護財產安全,要求繼承人辦理公證手續無可厚非。但在小額存款繼承方面,銀行可以在要求繼承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基礎上,讓其簽訂具結書,承諾日后如有出現糾紛,由繼承人承擔責任。這樣既可讓繼承人不再有取款難的苦惱,未來萬一發生糾紛,銀行也能找到需承擔責任的人。這種方式可由銀行設定一個取款金額門檻,如果金額較大,為安全起見仍可采用公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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