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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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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經常接到很多樓盤的業務員來電?是不是還經常接到房屋中介、個人中介、裝修公司,甚至民間借貸的來電?
告訴你,你的個人信息可能被人層層倒賣了。至于什么時候流出去的,可能和你的一次看房有關。新樓盤開售時,你是不是給業務員留了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房子沒買成,你的信息可能已經流出去了。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一個尚未交房的樓盤業主信息,已經在這伙人的圈子里叫賣了,一整套業主信息叫價2000元。
今天上午,我市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我市首次針對非法售賣公民個人信息專項打擊行動的情況,一共7人被刑拘,從他們電腦中查獲的公民信息總計達1200余萬條。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朱俊博 實習生 周夏萍 通訊員 廈公宣)
發現
民警嚇一跳:“信息當中居然有我本人的”
“為什么他們會知道我的信息?”11月份以來,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多名市民的報警,他們均稱接到不少來自于裝修、房產中介和抵押貸款行業的業務員來電,對方一開口就能準確報出自己的名字、住址,甚至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市民不解:這些人怎么會掌握得這么清楚?
市公安局特勤大隊對這類警情進行串并調查。11月25日中午,一名鄭姓男子被警方掌握并抓獲。這名21歲的安徽男子是某借貸公司的業務員,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從非法渠道獲取到公民的個人信息,然后逐個給市民打電話,推銷貸款業務。
警方在鄭某的住處查獲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和iPad各一臺,當三臺電腦內的信息被導出時,連民警都嚇了一跳,里面居然有100多萬條公民信息,每條信息都詳細記錄了對應人的姓名、電話、住址、職務、身份證號碼等。這100多萬條信息中,涵蓋了公務員、各大樓盤業主、車主、企業名錄、商戶、學校人員、協會人員等。“在這些信息中,居然還有我本人的!”參與抓捕的一名民警說。
在隨后的調查中,鄭某的兩個同伙先后被抓獲,分別是專門從事信息倒賣的林某森,以及我市一家裝飾公司的市場總監陳某光。
追查
信息源頭在物業前員工手中,存量達6G之多
在調查中,民警發現,林某森和陳某光兩人所掌握的信息互有交集,前者的電腦中有500萬條之多,后者掌握的信息也有300多萬條,基本涵蓋了各類人群。不同的是,林某森是專業倒賣信息的,而陳某光是在拿到這些信息后,主要用于公司的業務推銷,兼顧向下家倒賣。
“但如果僅憑這兩人的渠道,根本無法掌握到這么多的信息,他們肯定還有上線。”民警說,在調查中他們發現,陳某光的電腦內有多個QQ交流群,其中就有信息倒賣的交流群。
警方循線深挖,終于將陳某光的上家找出,對方姓吳,武漢人,在廈從事房產中介。12月4日上午,警方將吳某抓獲。“從他的電腦里,就搜出了6G多的個人信息存量。”民警說,6G存量相當于30億字,扣除圖片信息,估計至少有上百萬條之多。
經審查,吳某原本是我市一家物業管理公司的信息維護人員,現已離職。在職時,他能接觸到大量的公民信息,這些都是市民欲買房時留下的,他利用職務之便暗中存儲下來,然后倒賣給陳某光等人。
讓民警不解的是,吳某離職后,為何還能源源不斷地獲取到新的公民信息?事后吳某交代,雖然他離職了,但公司卻未收回他在辦公系統中的賬戶密碼,他依舊可以登錄。另外,他還套取在職同事的賬戶密碼,登錄后下載大量的業主信息,繼續兜售給下家。
通過吳某的線索,警方又于12月8日中午將他下家中的3人抓獲,這3人都是一家裝飾公司的員工,他們的電腦中也存儲了100多萬條公民個人信息,均是從吳某那里買來的。
鏈條
層層倒賣,一條信息到最下游時只值兩分錢
一個以吳某為首的團伙鏈條逐漸被警方查明,事后警方統計發現,這7名犯罪嫌疑人所掌握的信息共1200余萬條,雖然信息互有交叉,但保守估計數量肯定在百萬條以上。
“越是新鮮的信息,售價越高;越到下游環節,售價越便宜。”經辦民警介紹,其中吳某有一次將供職公司的第一手業主信息共千余條以5000元的價格售出,每條信息賣了3元左右。
但這些信息被轉手后,就開始貶值,“比如他將信息同時賣給陳某光和林某森,這兩人也會將同一份信息賣給多人,售價就會相對便宜。”民警說,轉手越多,價格也越便宜。陳某光也交代,曾經他有一次兜售信息時,總計1萬多條信息只賣200元,差不多一條信息低至兩分錢。
陳某光交代,他業余從事信息倒賣有三年之久,從中賺取了5萬多元。林某森從去年6月份開始專業從事信息倒賣工作,也獲利近萬元。
目前,這7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查中。
【警方提醒】
兜售信息是違法行為
將受到法律嚴懲
“這些信息如果流入到詐騙分子手中,肯定會導致更多市民受害。”一名經辦民警說,雖然目前查明這些信息大多數被用于房屋中介和裝修公司的業務推廣渠道,但不排除通過網絡渠道層層兜售之后,會流入到詐騙團伙的手中。
記者了解到,根據今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在這一條款中,“情節嚴重”就包括“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下或者出售、非法提供50人以上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00條以上或者非法獲取100人以上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利5000元以上”這三類情況。
警方提醒市民,如非必要,不要把個人詳細信息留給他人,以免遭受可能的不法侵害或騷擾。而能接觸到公民信息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以及各類協會、商業組織的員工,出售、泄露公民信息的,是觸犯刑法的嚴重違法行為,任何竊取、購買、交換公民信息的,都是犯罪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