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灌裝站內工作人員正在忙碌。
燃氣安全進社區活動向居民宣傳新法規。
執法人員取締出租屋“黑氣”點,華潤燃氣全力提供技術支持。(張奇輝 攝)
餐飲場所專職安檢員在小吃店里檢查燃氣設施。(殷磊攝)
華潤燃氣的法律培訓課程要求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
廈門燃氣用戶和燃氣設施設備數量龐大,要想實現燃氣安全的長效管理,單靠政府部門的監管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燃氣經營企業必須承擔起義不容辭的責任。
《廈門經濟特區燃氣安全監管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將是我省首部頒布實施的行業性安全法規。這部法規用了相當多的篇幅對燃氣經營企業應盡的責任進行了要求,特別是明確規定強化和落實燃氣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
作為廈門最重要的燃氣經營企業,廈門華潤燃氣始終警鐘長鳴,通過強化制度約束,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若干規定》中的部分條款,早已成為廈門華潤燃氣的企業規章,落實到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10月30日《廈門經濟特區燃氣安全監管若干規定》通過審議后,廈門華潤燃氣對外加大了新法規的宣傳力度,對內則展開全員動員,認真貫徹落實新法規的各項規定。
A、八個代銷點轉型供應站
12月1日,在位于殿前村1292號的殿前燃氣代銷點內,廈門華潤燃氣液化氣事業部的相關負責人與代銷點進行了財務核算、營業款管理對接,同時,對站點的供用氣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用氣環境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供應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等管理制度都進行了明確。
經過這一系列的變動,殿前燃氣代銷點轉型成為企業直營燃氣供應站,供應站的安全、經營、服務管理全部納入廈門華潤燃氣的管理體制,成為企業的一個分支機構。
當天除了殿前燃氣代銷點轉型為供應站,還有灌口、林后、嶺兜、大嶝、新陽、后溪、金山7個站點也完成了轉型。
《若干規定》中要求,“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加強對其所屬供應站(點)的安全、經營、服務管理,企業所屬供應站(點)應當以分支機構名義辦理營業執照或者備案為該燃氣經營企業的經營場所”。《若干規定》通過審議后,廈門華潤燃氣立即按照要求著手展開了燃氣代銷點的全面轉型工作。公司與勞務承攬公司——廈門市和保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勞務合作合同,各供應站從業人員與勞務承攬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根據測算,轉型后,因這8個燃氣供應站點廈門華潤燃氣每年要增加約130萬元的成本。
相比于資金的投入,更重要的是責任的擔當。廈門華潤燃氣的管理者很清楚,這不是換一塊牌子的事情,而是要求企業實實在在把燃氣供應站點的人員管理、安全生產、經營服務等各個方面的責任承擔起來。
為此,華潤燃氣成立了工作小組,抽調經驗豐富的企業骨干落實轉型工作。該工作小組加強人員培訓,強化安全檢查,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提高站點的管理水平,從而確保了代銷點的順利轉型。
B、加強新法規宣傳培訓
11月29日下午3時許,在金雞亭小區內西林幼兒園邊的小廣場上,廈門華潤燃氣公司客戶服務部、液化氣事業部的員工展開了一場燃氣安全宣傳進社區的活動,宣傳的重點正是將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若干規定》。活動獲得市民熱烈響應,趕來參加活動的居民絡繹不絕。
免費發放的《若干規定》和《安全用氣手冊》等宣傳資料十分搶手,工作人員更是成了“香餑餑”,被居民們圍著提問,應接不暇。
一本本小冊子傳播法規,一張張笑臉傳遞溫情。11月下旬,結合市里開展的“燃氣安全宣傳周”活動,廈門華潤燃氣通過發送短信、客服窗口介紹、上門安檢、施工現場宣導等多種途徑宣傳普及《若干規定》。
除了金雞亭小區,華潤燃氣還走進杏林社區、神山三航小區等居民區開展燃氣安全進社區活動,與居民面對面交流,宣傳《若干規定》。截至12月初,華潤燃氣已經在多個活動現場發放《若干規定》、《安全用氣手冊》各600多本,接受群眾咨詢700多人次,活動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事實上,廈門華潤燃氣每年都要組織50余場“燃氣安全進社區”活動,走進島內的居民生活小區和島外的鄉村,向民眾宣傳用氣安全常識、燃氣法律法規,幫助居民解決各種用氣問題。
通過零距離的交流和溝通,不僅加強了用戶的安全意識,還更好地了解了用戶的用氣需求和用氣難題,從而進一步完善服務手段,提升服務水平,改進服務質量。
不僅對外加強新法規的宣傳,對內華潤燃氣更是加強了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做到了“全員參與、一個不落”。
11月13日起,廈門華潤燃氣在公司內開設了法律培訓系列課程,分三期進行專場培訓,培訓的主題分別是燃氣行業法律法規、合同法基礎及買賣合同事務、公司法基礎及最新法規。《若干規定》的條款正是培訓的重要內容。培訓采取生動活潑、寓教于樂的方式,還結合實際案例,讓員工們不僅對新法規記得住、弄得懂,更融會貫通到自身業務中,增強了法律意識,提高了防范法律風險的能力。
C、成立專職餐飲用戶安檢隊伍
12月6日下午3時許,廈門華潤燃氣的安檢員陳柏良、盧深走進了西林路一家名為“碗碗香”的小餐飲店里。他們出示了工作證,在征得店家的同意后,走進廚房開始對燃氣設施細細檢查起來。陳柏良一手持著手電筒,一手拿起可燃氣體測漏儀,在燃氣表和管道的接頭處、閥門處、燃氣軟管兩端、灶頭等處慢慢掃過……盧深則在一旁拿著《液化氣用戶入戶安檢單》對照上面的選項不停地做著記錄。“其他都沒問題,就是燃氣膠管用的年頭有些久了,要趕緊換新的”,檢查完畢后,陳柏良提醒經營者。店主連連點頭答應。
《若干規定》要求“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用戶燃氣設施安全檢查操作規范,制定年度入戶安全檢查方案”。過去,華潤燃氣的瓶裝氣用戶的入戶安檢工作主要是由送氣工完成的。去年11月以來,廈門華潤燃氣進一步加強了入戶安檢工作,一方面加強了對送氣工的培訓和督導,另一方面則抽調精干力量,成立了針對餐飲用戶的專職安檢隊伍,陳柏良、盧深就是其中的一對搭檔。他們每天穿大街、進小巷,穿梭于大大小小的餐飲店,主動尋找燃氣安全隱患。今年9月,專職安檢員在龍山文創園內發現一個餐飲店的廚房位于半地下空間,違反政府文件要求,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立即上報主管部門,華潤燃氣也停止向其供氣。街道和相關執法部門接到報告后對餐飲店予以取締,周邊居民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截至今年11月,廈門華潤燃氣完成餐飲用戶燃氣設施安全檢查6266戶次,發現一般安全隱患2844處,較大安全隱患198處,整改隱患358處,其中較大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改。華潤燃氣還與1382家餐飲企業簽訂了安全用氣合同。
廈門有40多萬天然氣用戶,廈門華潤燃氣客服部安檢中心負責對用戶家中的燃氣管道、表閥等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安檢員每周被隨機分配到指定片區,每個人一周要完成300戶左右的安檢任務。入戶安檢常常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最大的難題就是住戶的不信任,吃閉門羹對他們來說是常有的事。“證件、制服、笑容和耐心是我們工作的法寶”,安檢員蘇少藝說。在他們的努力下,華潤燃氣入戶安檢率高達77%,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
D、鋼瓶規范化管理先行一步
相比于管道天然氣,瓶裝液化氣更需要加強安全監管。《若干規定》對瓶裝燃氣的使用、配送也做了相應的要求。在這方面,廈門華潤燃氣走在了法規的前面,早早就采取了嚴格的管理措施,全力保障瓶裝液化氣的使用安全。同時華潤燃氣還盡責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加大投入,配合主管部門做好閑置瓶、黑氣瓶、報廢瓶的回收、回購工作。
早在2006年,華潤燃氣的液化氣鋼瓶條形碼管理系統就已投入運行。該系統為每個鋼瓶配上了防偽“身份證”,使用條形碼自動識別技術對鋼瓶流轉進行全程化監控,實現了鋼瓶管理的自動化和全程電腦信息化。鋼瓶的總量、庫存、流向、送檢、報廢和新增等信息全部實現了跟蹤管理。
去年11月,華潤燃氣啟動了“流浪瓶回家”行動,全面尋找、召回流失在社會上的華潤燃氣液化氣鋼瓶,從而盡可能消除燃氣瓶安全隱患,壓縮“黑氣”的生存空間。“流浪瓶”指的是游離在燃氣企業正常充裝、銷售以及安檢體系之外的液化氣鋼瓶。
“檢驗合格的15公斤鋼瓶每個回購價達到100元,5公斤鋼瓶每個40元,幾乎趕上了新瓶的采購價”,華潤燃氣的液化氣事業部負責人介紹說,企業為了開展好“流浪瓶回家”行動,不惜投入巨大的財力、人力、物力,使大量黑氣瓶、閑置瓶、報廢瓶離開了用戶家,保障了居民的安全。
老舊小區開通管道天然氣后,原來使用的液化氣瓶沒了用處,為了幫助小區居民及時處理這些液化氣瓶,廈門華潤燃氣還主動靠前服務,組織力量走進小區為居民統一辦理回收液化氣瓶的業務。
截至今年11月19日,華潤燃氣回收報廢瓶26542個,處理執法部門查扣的黑氣瓶4515個,回購各類液化氣瓶32311個。
【法規摘登】
《若干規定》
餐飲場所如何規范用氣?
第二十條餐飲場所燃氣用戶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
餐飲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符合國家質量、計量標準的可燃氣體濃度報警等安全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設施,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餐飲場所使用五十公斤單閥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應當具有五百平方米以上的經營面積,設置專用氣瓶間,且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規程的要求。禁止餐飲場所使用五十公斤氣液相雙頭液化石油氣鋼瓶。
鼓勵餐飲場所推廣使用管道燃氣。市人民政府在必要時可以規定部分區域或者部分類型的餐飲場所應當使用管道燃氣。
第三十二條餐飲場所燃氣用戶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使用未取得燃氣供應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燃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違法使用燃氣鋼瓶的,沒收燃氣鋼瓶,并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餐飲場所燃氣用戶使用燃氣的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由燃氣主管部門通知燃氣經營企業立即采取停氣措施,并責令限期改正;餐飲場所燃氣用戶無法按期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通知發放經營許可證的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
餐飲場所燃氣用戶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分別由質監、公安消防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普通燃氣用戶使用燃氣
要遵守哪些安全規定?
第十八條燃氣用戶在使用燃氣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用氣規定,不得使用未取得燃氣供應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燃氣,不得擅自封閉管道燃氣設施,不得將專門用于安裝燃氣表、管道、閥門等燃氣設施的場所改作他用。
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器以及以液化石油氣為燃料的熱水器,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安裝。
第十九條燃氣用戶需對戶內管道燃氣設施進行改裝、遷移、拆除的,應當向燃氣經營企業提出申請,經同意后,由燃氣經營企業組織實施,費用由用戶承擔。
《若干規定》
對建設項目有什么要求?
第二十三條 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開挖溝渠或者挖坑,堆放土頭雜物或者其他大宗物品;
(二)擅自進行機械開挖、打樁或者頂進作業;
(三)擅自重車碾壓;
(四)封閉燃氣設施;
(五)位于海域、溪流的燃氣管道設施,在其保護范圍內擅自拋錨、拖錨、掏沙、挖泥或者從事其他危及燃氣管道設施安全的作業;
(六)其他損壞或者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燃氣設施保護范圍由市燃氣主管部門會同規劃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在挖掘施工前,應當向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查詢作業區域地下燃氣管道埋設情況。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接到查詢申請時,應當立即予以查詢,在作業區域內沒有地下燃氣管道埋設的,應當當場給予書面答復;有地下燃氣管道埋設的,應當在五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對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的方式、各方義務等進行約定。
施工單位應當在動工三日前通知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并在施工現場設置燃氣安全標志后,方可施工。
對未進行查詢確認或者未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門不得予以辦理道路挖掘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