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 合作破裂后 雙方起糾紛 既然曾經合作,南先生為什么要這么做?王女士說,南先生在廈門從事裝修施工,他們兩人過去合作過多次。去年,他們再度合作,做一個泉州晉江會所的裝修工程,總價將近50萬元,但是后來雙方合作破裂,產生經濟糾紛,此后她就遭到南先生的不斷騷擾。 “剛開始是放車胎氣,后來又來搶車!”王女士說,她開的小車是以她好姐妹的名義買的,實際上是她在使用,南先生接二連三的報復舉動,已經對她和朋友的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 前天下午,記者致電南先生并且表明身份,“我不知道啊,這個你不能聯系我?!睂Ψ搅滔乱痪湓捄缶桶央娫拻炝?。隨后,記者從廈門警方了解到,禾山派出所接到報警后,民警對此事展開了調查,事發當晚已經通知當事人將車子開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并且通知了車主,將車交給車主。 王女士表示,雖然她拿回了車子,但是南先生并沒有作罷。12月7日下午,南先生又到她上班的地方辱罵、騷擾她。事發將近一個月來,她每天擔驚受怕,壓力非常大。她希望南先生不要再騷擾她,經濟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觀點】 解決經濟糾紛 應選擇法律途徑 記者了解到,這樣的經濟糾紛事件,并非個例。11月9日上午8點左右,廈港不見天路附近一家食雜店門口,一名年輕女子被三名身材壯實的男子拉住,欲強行拉進一輛白色轎車,駕駛室里還有一名男子在等著。女子拼命反抗,但無奈力氣不夠,半個身子已被塞進車里,只剩腿部還在外面掙扎。路人陳阿伯以為這是綁架,上前制止并叫旁人報警。兩名男子趕忙上車跑了,剩下一名男子沒來得及跑,被眾人攔下。碧山派出所民警將相關當事人帶走后了解到,這起“綁人”事件是因車輛租賃糾紛而產生。民警對事情進行了解后,告知雙方當事人相關法律權利和義務,建議他們尋求法律途徑,妥善解決糾紛。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認為,此類“搶車”事件如果確如王女士所說,那么南先生的做法明顯不妥。對于雙方的經濟糾紛,南先生若認為王女士對其負有未了結的債務,可以向法院起訴,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王女士的個人財產包括車輛等,甚至可以在起訴前就申請財產保全;如果采取暴力等違法手段,則可能會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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