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微信公眾號嘩眾取寵之道
開“作坊”
一名老板,幾臺電腦,就能開一家作坊式的“微信工作室”,雇幾名老鄉同時經營數十個微信公眾號。
招“小編”
“小編”文化程度不用高,初中文化就可以。KTV小弟、二手房中介都能當“小編”。
起名字
要吸引眼球,首先需要一個“勁爆”的名字。個別微信公眾號的運營,就從名字上的嘩眾取寵開始,比如“邊做邊愛”、“風靡全球**”、“驚天**”等。
發文章
“小編”只是純粹的“剪刀手”,只需剪切粘貼,盜取別人的文章,就能經營起一批微信公眾號。
吸粉絲
除了公眾號的名字,發布的文章內容同樣嘩眾取寵,這也是個別微信公眾號“吸粉”的招數。例如,偶爾拋出一兩條未經核實甚至完全是捏造的“爆炸性新聞”。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程午鵬 通訊員廈公宣)微信公眾號“邊做邊愛”編造出廈門“特大事故”,發布后不僅點擊量超過10萬,而且“粉絲”增加了1萬多名。5名“小編”和他們的老板來不及享受“勝利”的果實,就被警方刑拘。
昨日,市公安局通報這起案件。昨日上午,本報記者與其中一名嫌疑人面對面,深度揭秘以“邊做邊愛”微信公眾號為代表的個別微信公眾號嘩眾取寵的伎倆。
抓獲 杏林出租房內 老板和“小編”落網
前天晚上11時30分左右,集美杏林街道內西里一套出租房內,幾名男子正在電腦前打游戲,突然間,民警涌入屋內,將他們全部控制。
這是一間微信工作室,電腦內保存著大量的微信公眾號,曾發布《出事了!福建廈門特大事故!旅游大巴無人生還!》一文的微信公眾號“邊做邊愛”正是出于此。
這篇微信推文附有6張場面血腥的交通事故現場照片,發布后引發高度關注,閱讀量超過10萬次。12月9日,“邊做邊愛”微信公眾號發布該文后,廈門警方已介入調查。前天晚上,民警掌握線索,沖擊這套出租房,共抓獲6名嫌疑人,其中一人是老板,另外5人均為該微信公眾號的“小編”。案件目前移交給集美公安分局審查。
審查 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
經審查,6名嫌疑人分別是鄒某光(20歲)、黃某強(21歲)、黃某宏(19歲)、李某林(19歲)、鄒某鵬(19歲)、陳某安(20歲),均為龍巖市連城縣人。
據了解,鄒某光雇傭黃某強等5名老鄉,從去年開始,專門運營數十個微信公眾號,通過獲取微信廣告費盈利。
根據警方通報的消息,為提高其微信公眾號的關注度和點擊率,增加廣告收入,黃某強等人利用網上收集的照片編造“廈門發生特大事故”的虛假信息,并發布到微信公眾號上。目前,6名嫌疑人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被警方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面對面】
為了“增粉” 每天復制粘貼推文
黃某強
昨日,在集美公安分局,記者見到了其中一名嫌疑人黃某強,通過面對面的形式,深度揭秘以“邊做邊愛”為代表的個別嘩眾取寵的微信公眾號生存“密碼”。
根據黃某強的說法,兩個月前,他經朋友介紹,為鄒某光工作。因收入與粉絲量、點擊量相關,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復制其他公眾號的推文,粘貼到自己管理的微信公眾號上。
記者:為什么用公眾號發“廈門特大事故”的推文?
黃某強:為了增加粉絲、增加關注量。
記者:以前“邊做邊愛”公眾號有多少粉絲量?發了這篇推文之后呢?
黃某強:粉絲量之前是1000至2000,發完這篇推文后漲到12000多。
記者:你平時是怎么賺錢的?
黃某強:粉絲量如果達到5萬,開通“流量主”,就會有廣告的錢,比如說幫別人做推廣。
記者:你們的公眾號上發布的這篇推文有核實過嗎?
黃某強:是別人做好的文章,我從別人的公眾號上復制下來。
記者:從哪個公眾號復制來的?
黃某強:我記不清楚,我有十多個微信公眾號,內容都是復制別人的。
記者:除了“邊做邊愛”,還有什么公眾號?
黃某強:風靡全球××,驚天××等。
記者:你是什么樣的文化程度?知道發布謠言是違法的嗎?
黃某強:初中文化,不知道違法。
記者:你之前做過什么工作,什么時候來這里工作的?
黃某強:我之前在KTV工作,也賣過二手房,今年9月才來這里工作,因為這里的工作比較輕松。
記者:這里的老板有沒有給你們進行培訓,比如說,告訴你不能散發謠言。
黃某強:沒有,他就是說復制、粘貼別人(公眾號)的。每天工作就是這樣。
【相關】
“刑九”實施后
廈門警方破獲首起網絡謠言案
本報訊 (記者 程午鵬 通訊員廈公宣)昨日,鄒某光、黃某強、黃某宏等人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被廈門警方刑拘。這起案件是11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以來,廈門警方破獲的首起網絡謠言案件。
刑法修正案(九)中,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
該款內容為“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分析說,在汶川大地震發生后,經常有一些虛假的信息發布在互聯網上,讓普通人難以分辨,對社會造成一些恐慌的心理。刑法修正案(九),將這一內容增加到刑法中,以約束這種行為。
這伙嫌疑人如果明知他們發布的消息不真實,沒有核實信息來源,又在網上散布,可能會涉嫌到這項罪名。
廈門警方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輕信、編造、傳播謠言,對于未經核實的消息,最好不要隨意轉發,避免觸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