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 李瑩/文 陶小莫/漫畫) 因網貸平臺違約,提供擔保的公司深陷困境,官司不斷,涉案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愛拍網破產,產生了8000多萬元的虧損,會員保證金沒錢退還;廈門一網貸平臺為客戶眾籌招商,可最終客戶拿走錢,網貸公司卻要代人還錢……“P2P網貸平臺”已成糾紛“重災區”。昨日,思明區法院發布系列網貸違約案件,據統計,僅今年上半年,思明區法院就已受理網貸違約類案件40多件,涉及標的超三千萬元。
法官呼吁,由于網絡金融缺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仍屬“空白”,加強對“P2P網貸平臺”的監管已刻不容緩。
【案例1】
網貸違約多發擔保成“替罪羊”
只因為網貸平臺提供擔保,擔保公司中德公司被迫代償了巨額網貸。
據法官介紹,到目前為止,中德公司因為擔保向法院起訴的追償權案件已達33件,涉案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這些案件,多數都面臨無法追償的問題。
近日,思明區法院又受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去年3月,小王通過深圳某網貸平臺向案外人借款16萬元,期限為12個月,借款年利率為14%,并由中德公司提供連帶擔保。三方還約定,如果借款到期,小王未能還款或僅還款部分,中德公司須承擔保證責任。
之后,小王順利借得16萬元。然而,小王未能按時償還本息,中德公司只能代償本息及相關費用。
小王違約在先,被中德公司告上法庭。該公司要求小王支付代償款本金共計16.2萬余元,并支付逾期管理費及違約金。但開庭時,被告小王未到庭進行答辯。
近日,法院審理后認為,中德公司已經依約履行連帶擔保責任,享有代償款追償的權利,有權要求小王承擔違約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小王要向中德公司支付代償款,并承擔逾期管理費及違約金。
【案例2】
充當眾籌中介網貸公司被賴賬
“眾籌”這一籌款方式正逐漸走紅,廈門的P2P網貸平臺融圈公司也通過其網貸平臺,為一家糧油公司眾籌招商。
但是,誰也沒有想到,最終糧油公司成功募集到全額款項,但網貸平臺卻被投資人追討13萬余元。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去年3月,融圈公司和某糧油公司簽訂了眾籌協議,約定利用該平臺發布消息,就糧油公司的專利項目“自助碾米機”進行眾籌招商。
一個月后,糧油公司先后分兩次向融圈公司發出《確認函》,稱其需融資共計36萬元,年化利率分別為24%和18%。募款成功后,糧油公司便提取了募集款項。
過了半年,融圈公司接到投資人反映稱,未收到相應的本息,投資人說,根據投資合同,糧油公司逾期未歸還合同本息,屬逾期違約行為。
為了維護平臺運作聲譽,融圈公司不得不向投資人支付款項共計13萬余元,以代替糧油公司償還投資者的投資款項。
針對糧油公司的違約,融圈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償還代付款項。
近日,思明區法院判決認為,糧油公司理應償還融圈公司的代墊款,因此,判決要求糧油公司償還融圈公司13.2萬元,并支付利息。
【案例3】
網貸變“網拍”吞掉會員保證金
廈門晏旺昕公司原經營一家P2P網貸平臺。后來,晏旺昕公司轉型成愛拍網,成了以網站拍賣為銷售形式的電子商務網站。
去年10月,李先生在愛拍網注冊成為會員,并在短短一年時間內進行多次P2P充值、競拍產品和提取現金等相關購買產品活動。
在成為會員初期,愛拍網也按經營承諾支付相關產品或提取部分現金。但是,2015年1月,李先生登錄愛拍網就被提示網站系統故障,無法提現,而且,他存放在賬戶上的保證金1萬多元被凍結。
李先生打算上門去討個說法時,卻發現該公司辦公場所已無人上班。兩個月后,李先生才得知愛拍網已經破產,公司董事長姚某聲稱因種種原因,愛拍網產生8000多萬元的虧損,會員保證金無錢退還,短期內不能開通充值,且將繼續關閉提現功能,暫停發貨。
李先生認為,愛拍網擅自將他人的保證金挪為他用,拒不退還,嚴重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為此,他將晏旺昕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還賬戶中的保證金。
近日,法院審理后認為,愛拍網未按時退還保證金,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要求,愛拍網退還李先生的保證金及利息。
【現象調查】
網貸案件頻發三大原因
近年來,法院受理的網貸案件越來越多。僅2015年上半年,思明區法院就受理40多起此類案件,除常見的網貸違約案件外,還出現了中介平臺代付追償、網貸平臺侵吞會員保證金等新型案件。
高收益伴隨而來的就是高風險。據思明區法院民二庭副庭長李瑩分析,導致網貸案件增多主要有三大原因。
首先,機構缺乏風險防控。不少網貸平臺未對接央行的征信系統,也沒有建立相應的風險防控體系,借款人的信用及還款能力根本無法確定,因而對契約關系的維護、對債權人的保護往往不像銀行那樣完善,導致違約失信成本過低,惡意欠債現象時有發生。
其次,行業管理混亂。P2P網貸平臺缺乏準入門檻,行業監管也不完善,“資金池”缺乏有效托管。部分貸款平臺的創建者以P2P網貸平臺為招牌,當“資金池”內的資金達到一定數額時攜款逃跑;或者當P2P平臺進行的大額貸款出現問題時,因資金鏈斷裂,導致平臺倒閉,投資人血本無歸。
第三,法律和監管空白。監管及立法有所滯后,仍然存在法律空白,導致網貸平臺投資風險高、維權難度大。
【法官提醒】
網貸容易監管很難莫因收益高盲目投
法官表示,融資者無法還款或是P2P平臺倒閉,將導致投資者的損失。如果是前者,投資者還可以根據簽訂的合同找平臺討回錢款;如果是后者,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法官還提醒說,投資者在選擇P2P網貸平臺時,切不可只看平臺收益。一些P2P網貸平臺為了吸引投資人投資,推出的利率高達30%,個別還達到了50%到70%。因此,投資人選擇網貸平臺時,應多了解該平臺是否具備從事P2P網貸的資質、是否正規以及注冊資本情況等,勿因平臺收益高就盲目投資。
對于網絡平臺公司,法官建議,應注意強化風險管理,避免因融資者的失信行為導致其平臺信譽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