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學校】 以勸導和教育為主 沒采取強制性措施 學校對于學生駕駛電動車是否有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記者咨詢文教園區多所學校,校方表示不提倡甚至禁止學生騎電動車,但并沒有采取強制性處罰措施,主要還是以安全教育、宣傳、勸導為主。 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的《學生安全守則》對學生文明、安全行車進行了明確規定。文教園區屬于城鄉接合部,路上小轎車、公交車和摩托車比較多,再加上出租的電動車的安全性無法確定,也沒戴安全帽,學生騎電動車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為此,學校經常勸導學生不要騎電動車。 廈門南洋學院外宣科戴老師說,學校制定了相關校規,禁止學生在校內騎電動車。而對于學生在校外租賃、駕駛電動車,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區,學校以教育為主。 【部門】 將加強交通安全管理 對違規商家進行整治 對于文教園區租賃店鋪是否違法經營?學生是否存在違規駕駛行為?翔安交警大隊表示,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雖然年滿16周歲就可以駕駛,但是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是違反交規的。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商家未給電動摩托車上牌就出租屬于違規行為。未滿18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安全帽駕駛機動車,均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交警部門還表示,部門會定期進入文教園區學校內進行安全宣傳,園區現場也會加強管理,發現違法車輛將采取暫扣措施。 翔安新店工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根據反映的情況,對文教園區內的電動車租賃店進行摸查,對于存在違規經營行為的商家將予以整治。 【說法】 【律師】 最好簽正式書面合同 發生意外時便于維權 福建遠大聯盟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林武說,如果租賃的電動車屬于摩托車一類的機動車,出租人除了有義務提供質量合格的車輛,還應取得車輛的相應牌照。承租人需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證,否則屬于無牌無證的違法上路行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將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出租人則承擔連帶責任。此外,電動車速度較快,騎行時最好要戴安全帽,如果出租人沒有提供安全帽,也要因未盡安全注意義務而承擔一定的責任。 租賃車輛時最好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否則一旦發生問題,要證明雙方之間是否存在租賃關系將成為第一道維權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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