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被告人蔡某嶺多次表示后悔。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廈法宣)說起因盜竊兩條面包被辭退,找不到工作又沒臉回老家,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50多歲的蔡某嶺當庭流淚。看到被害人被燒傷的照片,他再度哽咽,說:“難受,我愿意用自己身上的東西彌補他們。”只是,如今他后悔已太遲。 昨日上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蔡某嶺放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廈門中院代院長王成全任審判長,這也是王成全來廈就任后第一次公開亮相。 案發(fā) 半天時間瘋狂作案三起 今年1月的一天,廈門市黃則和食品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員工蔡某嶺下班時帶走了公司的兩條面包,后被發(fā)現(xiàn)。公司要求蔡某嶺主動辭職,蔡某嶺求情遭拒。找不到工作,又沒臉回老家,他一念之差,萌生報復泄憤之心。 2015年1月15日凌晨3時許,蔡某嶺攜帶打火機、酒精、水果刀等物品,來到位于廈門市同安區(qū)西柯鎮(zhèn)輕工食品園的黃則和同安分公司,翻墻進入院內(nèi)后,從廠房柴油桶內(nèi)抽取柴油潑灑,并用打火機點火引燃,他還打開液化氣瓶閥門。大火造成廠房內(nèi)的包裝材料燒毀、機械設備損毀、廠房建筑結構破壞及液化氣瓶儲藏間的8個液化氣瓶爆炸。提及此事,蔡某嶺說:“我知道配送車間里有人,二樓有人。” 放完火,蔡某嶺來到島內(nèi)。當天上午,他在輪渡坐656路公交車,隨身攜帶1瓶酒精、4個打火機、1把水果刀等。“我想過到海底隧道找個沒人的地方自殺。”蔡某嶺稱,一路上,他睡睡醒醒,當車輛行至蔡塘學校站時,他以為車外的警察要來抓自己,就將酒精潑灑在自己身上,并用打火機點燃,致多人被燒傷,還引起乘客恐慌、擠踏、受傷。 隨后,蔡某嶺躲到公廁內(nèi),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自殘。聽到廁所外有人敲門,他沖出廁所,持水果刀朝在門口等候用廁的被害人蔡某某頭部捅刺兩刀;走到廁所門口時,他又朝騎自行車路過的被害人徐某某左胸部捅刺一刀。而后,他又跑到蔡塘學校公交車站,持刀朝人群揮舞,并將前來抓捕他的巡防隊員丁某捅傷。蔡某嶺事后交代,他以為這樣做警察就會將他擊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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