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 文/圖)先縱火燒毀黃則和廠房,造成8個液化氣瓶爆炸;后跑到656路公交車上點火自燃,燒傷多名乘客;接著又持刀在公共廁所連捅兩人,造成二人受傷…… 一天之內,他一人連續實施三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造成許多市民恐慌。昨天,這名瘋狂報復的男子在廈門中院受到審判,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由于案情重大,社會危害性大,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昨天,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由代院長王成全擔任審判長,公開審理了這起廣受關注的案件并當庭作出審判。 庭審 幾度落淚,多次懺悔 昨天上午9點整,審判長王成全敲響法槌,案件正式開庭,53歲的被告人蔡某嶺被押上了被告席。 旁聽席上,坐了100多人,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社區群眾代表,也有人民陪審員代表,還有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十名媒體記者。 庭審之初,檢察官宣讀了起訴書。經查,被告人蔡某嶺原本是廈門市黃則和食品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員工。今年1月14日,他因偷竊公司的面包等財物被開除。次日,他開始瘋狂報復,三次危害公共安全。 究竟是何原因,竟要在一天之內連續實施三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昨天,被告人蔡某嶺打起了悲情牌,他先是多次懺悔,然后又說自己事出有因。“當天我給老板打電話,求他別開除我,電話被掛了。我自己去找工作,找不到,找了好幾家單位,都不要我,要回老家又沒有錢。”蔡某嶺說到這里,就當場在法庭上哭了。 這時,審判長兩次勸止他,讓他控制自己的情緒。他才停止哭泣,繼續答辯。 蔡某嶺說,自己是因為被開除后,越想越生氣,因此想到泄憤報復。導報記者發現,在庭審過程中,蔡某嶺至少兩次哭泣落淚,多次表示悔意,并向被害人致歉。“我有罪!我后悔!我現在非常后悔!但是現在后悔已經太晚了!”蔡某嶺還向法官懺悔說,他確實錯了,不該在公交車上點火燒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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