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 文/圖)先縱火燒毀黃則和廠房,造成8個液化氣瓶爆炸;后跑到656路公交車上點火自燃,燒傷多名乘客;接著又持刀在公共廁所連捅兩人,造成二人受傷……
一天之內,他一人連續實施三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造成許多市民恐慌。昨天,這名瘋狂報復的男子在廈門中院受到審判,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由于案情重大,社會危害性大,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昨天,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由代院長王成全擔任審判長,公開審理了這起廣受關注的案件并當庭作出審判。
庭審 幾度落淚,多次懺悔
昨天上午9點整,審判長王成全敲響法槌,案件正式開庭,53歲的被告人蔡某嶺被押上了被告席。
旁聽席上,坐了100多人,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社區群眾代表,也有人民陪審員代表,還有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十名媒體記者。
庭審之初,檢察官宣讀了起訴書。經查,被告人蔡某嶺原本是廈門市黃則和食品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員工。今年1月14日,他因偷竊公司的面包等財物被開除。次日,他開始瘋狂報復,三次危害公共安全。
究竟是何原因,竟要在一天之內連續實施三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昨天,被告人蔡某嶺打起了悲情牌,他先是多次懺悔,然后又說自己事出有因。“當天我給老板打電話,求他別開除我,電話被掛了。我自己去找工作,找不到,找了好幾家單位,都不要我,要回老家又沒有錢。”蔡某嶺說到這里,就當場在法庭上哭了。
這時,審判長兩次勸止他,讓他控制自己的情緒。他才停止哭泣,繼續答辯。
蔡某嶺說,自己是因為被開除后,越想越生氣,因此想到泄憤報復。導報記者發現,在庭審過程中,蔡某嶺至少兩次哭泣落淚,多次表示悔意,并向被害人致歉。“我有罪!我后悔!我現在非常后悔!但是現在后悔已經太晚了!”蔡某嶺還向法官懺悔說,他確實錯了,不該在公交車上點火燒傷人。
放火 兩次放火,多人受傷
在法庭之上,公訴機關播放了犯罪現場的監控視頻,清晰還原了被告人蔡某嶺兩次放火又持刀捅人的犯罪過程。
法院審理查明,蔡某嶺第一次放火,地點就在同安區西柯鎮的黃則和同安分公司。2015年1月15日凌晨3時許,他攜帶打火機、酒精、水果刀等物品,翻墻進入院內。
進入之后,他從廠房柴油桶內抽取柴油,四處潑灑,并用打火機點火引燃。火勢造成過火面積近1000平方米,廠房內的包裝材料燒毀、機械設備損毀、廠房建筑結構破壞。更可怕的是,液化氣瓶儲藏間的8個液化氣瓶因此爆炸。
第二次放火,是在656路的公交車上。蔡某嶺逃離位于廠房的放火現場后來到廈門島內,當日7時許,他乘坐656路公交車,在下門處取攜帶的酒精,潑灑在自己身上等處。隨后,他用打火機點燃酒精。
火焰瞬間點燃,車上冒出濃煙,多名乘客當場受到驚嚇,監控視頻顯示,伴隨一聲驚呼之后,多人被燒傷。車上的乘客一時極度恐慌,爭先擠踏,還有人跳車受傷。
捅人 看他一眼,就捅一刀
實施公交車縱火行為后,蔡某嶺在逃離期間,又持刀砍傷多人。他下了公交車后,又躲進路邊一個公共廁所內,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自殘。
這時,他聽到廁所外有人敲門后,即沖出廁所,持水果刀朝在門口等候用廁的被害人蔡某某頭部捅刺兩刀。昨天,被告人蔡某嶺在法庭上說,他之所以在廁所捅人,是因為被害男子一直敲門,還罵他。
緊接著,他走到廁所門口時,又朝騎自行車路過此處的被害人徐某某左胸部捅刺一刀。蔡某嶺說,捅傷路過的徐某某只因對方“看了我一眼”。
而后,被告人蔡某嶺跑至蔡塘學校公交車站站臺處持刀朝人群揮舞,又將前來抓捕的巡防隊員被害人丁某捅傷。
警方介紹,蔡某嶺的一系列行為造成10名乘客和2名行人受傷,其中5人被燒傷,3人被玻璃扎傷,2人跳車摔傷,2人被刺傷。
最終,蔡某嶺在馬路上行兇后,被當場制服抓獲。之后,他被送往醫院救治。
焦點 縱火捅人該當何罪?
“我工作8年,就因為偷了公司幾條面包就被開除,所以我要報復!”法庭之上,蔡某嶺辯解說,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報復公司和自殺,并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
針對蔡某嶺的答辯,公訴人員反駁說,他點火燒廠房時,明知現場有煤氣瓶有不少工友;而在公交車上點火自燃后,他又沖向了人群;而且,他持刀隨意捅向路人,還拿刀朝人群揮舞。“隨意傷害不特定的對象,只因別人瞪了他一眼,就一刀捅過去。這樣的行為,可能危及我們每一個人!”公訴人員說,在生活中,每個人都會有順境和逆境,被告人蔡某嶺自己原本有家庭有孩子,有收入有幸福,卻只因自己盜竊被開除,就瘋狂危害他人。這一連串的行為,明顯具有“直接故意”,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昨天,法院審理后當庭作出判決,判決認為被告人蔡某嶺“一人犯二罪”。他出于泄憤報復的動機,連續實施三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造成多人人身損害和公私財產重大損失,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且未賠償被害單位、被害人經濟損失。
綜上,法院認定被告人蔡某嶺犯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審判結束后,廈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刑法學博導李蘭英教授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案展現了一個有經驗的法官秉持公正的審案過程,一方面,保障了被告人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打擊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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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審案“三大意義”
廈門中院代院長王成全是一名經驗豐富的法官,此前在福建省高院工作時,曾審理過許多大案要案,他也是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
“院長首先是一名法官,依法公正辦案本是法官的責任。”昨天,庭審之后,廈門中院代院長王成全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說,今后院長審案將成為“常態”,這一舉措有三大意義。
首先,有利于公正審理案件;其次,有利于院長在了解案情后,更好地指導法官、監督法官辦案;另外,此舉也有利于法院司法公開和司法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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