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今天是平安夜,當你快樂過節時,請注意,別因為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受到處罰。 昨天,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召開會議,即日起至2016年2月23日,廈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新一輪煙花爆竹禁放查非專項行動。據了解,這是廈門“禁炮”的第16個年頭。 今年“禁炮”的總體原則,并沒有松懈,仍然是島內禁放、島外限放,“禁止在思明、湖里區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查處四類重點:在思明、湖里區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飯店、酒吧、夜總會等公共娛樂場所及各類涉眾慶祝、文藝活動現場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孔明燈。 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表示,對于查獲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機關一律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1條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嚴禁降格處罰。 查處時間上,平安夜、除夕、初八、正月十五等是重點時段,公安、安監、城管、區街人員、物業保安等,將組成聯合執法組,集中力量組織全面查禁。文化部門將檢查酒吧、夜總會等娛樂場所,一經發現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依法從嚴處罰。 在查處地點上,所有商場、食雜店、菜市場、流動攤點都要反復拉網檢查,嚴格查處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閑置廠房、院落等重點檢查,嚴格查處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 今年“禁炮”的總體目標,是實現島內的思明、湖里兩區不發生非法燃放,島外的海滄、集美、同安、翔安區“限放”秩序良好,不發生因煙花爆竹引發的重特大事故。 市民發現非法生產、運輸、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可向110等平臺舉報,一經查實,將給予獎勵。 |
相關閱讀:
- [ 12-22]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技巧與防火事項
- [ 12-16]北京猴年煙花爆竹攤點繼續壓減 仍只賣到大年初五
- [ 12-15]龍海市:部門聯合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安全監管
- [ 12-11]龍巖市永定區對289家煙花爆竹經營戶實施“兩關閉”、“三嚴禁”“全覆蓋”專項安全治理
- [ 12-04]鄭州擬全市域范圍內禁放煙花爆竹 違規最高罰500元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