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高錦娜 陳佳)無證經營電鍍加工,還將生產廢水直接排放,導致周邊環境污染超標。近日,電鍍加工廠老板何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集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今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何某在沒有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在集美區租賃一廠房進行五金件鍍鋅加工。其間,何老板指示工人將加工五金件所產生的廢水先收集后,再通過管道排入廠區收集池存放。 后來,何老板見收集池水位逐漸上升,為節省經營開支,又在明知廢水具有酸性的情況下,指示工人使用水泵將廢水抽出,直接排進附近的雨水溝內。據何某供述,其工廠每天外排廢水約1噸。 9月15日,廈門市環境保護局集美分局執法人員到該廠檢查時發現問題,隨即查扣相關設備,并提取現場廢水進行檢驗。經監測,加工點污水外排口排放廢水PH值1.52,總鋅148ml/L,總鉻18.0ml/L,六價鉻<0.004ml/L。根據《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排放濃度限制,該廠的總鉻、總鋅分別是排放標準的18倍、98.7倍。 12月9日,何某主動向廈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投案。經檢察機關審查,何某非法排放重金屬有毒物質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屬于嚴重污染環境,應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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