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左)捂著左手到醫院接受檢查。
高某指認作案現場。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吳耀東 通訊員柯鐘鳴)聽說“碰瓷”好賺錢,男子拿起石頭把手砸骨折,每次“碰瓷”得手,都能“賺”上萬元。不過,前晚,正在作案的“碰瓷者”被之前的受害人發現行蹤,被警方抓了。
作案過程
坐摩的故意選難走的路,得手1.5萬
老劉是摩的司機,5日凌晨,兩名男子上了他的車,說要去第三醫院后面的攪拌站。要去那個地方,要么要繞很遠,要么得走第三醫院后門外的一條土路,路面坑坑洼洼,但會近很多。在兩名男子指引下,老劉選擇抄近路。
夜深人靜,三人一車在黑暗中起起伏伏。突然,“砰”的一聲,車倒了。老劉看到,較為瘦小的那個乘客正抱著左手,躺在地上哀嚎。
“你是怎么開車的?”另一名乘客兇相畢露,拉著老劉罵了一頓。自覺理虧的老劉一時有些蒙了。對方說,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如果沒事就“私了”。
第三醫院就在旁邊,三人就去拍片,老劉帶的錢不多,對方還自己墊了點錢。很快,片子出來了:瘦小男子左手骨折。
“你看要怎么處理吧!”在對方一再要挾下,老劉自認倒霉,同意了對方1.5萬元的開價,趕緊讓人帶錢來。
事實真相
手是自己砸折的 車是故意晃倒的
第二天,老劉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我會不會遇到了‘碰瓷’?”老劉向警方咨詢道。祥平派出所民警告訴他,確實存在被“碰瓷”的可能性,讓他多注意。
13日深夜,老劉又看到了那兩名男子,他們坐在另一名摩的司機老白的車上。老劉一邊盯緊兩人,一邊通知警方。果然,一切跟他那天遇到的一樣。
兩名男子跟老白談好了1.3萬元的“價格”,老白便通知人送錢來,就在這時,祥平派出所民警趕到,將還在等著拿錢的兩名男子控制住。
沈某,18歲,南平人;高某,25歲,安溪人。一到派出所,兩人就把“碰瓷”過程和盤托出。原來,元旦前,沈某在高某的慫恿下,拿起石頭砸斷了自己的手。隨后兩人就出來“碰瓷”,每次都挑那個黑暗難走的路段,在摩托車顛簸的時候,兩人一起用力晃動,摩托車就會輕易倒下。
目前,兩人已被刑拘,警方已查到兩人作案3起。至于其余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情回放】
小心有人這么“碰瓷”
故意走土路摔車
沈某和高某深夜搭上摩的,要去第三醫院后面的攪拌站,指定走一條坑坑洼洼的“近路”,行駛過程中故意晃倒車子,沈某抱著左手躺在地上哀嚎。
纏住受害人要錢
高某痛罵摩的司機老劉,要求去醫院檢查,若沒事就“私了”,果然檢查出沈某“骨折”。在對方一再要挾下,老劉自認倒霉,同意給對方1.5萬元。
受害人反擊成功
老劉事后懷疑被“碰瓷”,在警方提醒下跟蹤兩人,果然發現兩人再度作案。警方在老劉報案后,抓住沈某和高某,發現兩人已作案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