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璜 通訊員周永寧)昨日,廈門警方發布了2015年度“十大交通違法榜單”。據統計,去年全年,廈門警方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69.3萬起,其中違停就有約172.2萬起,占總數的近47%,穩居“十大”之首。而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一般是指在禁止停車標線的地方違停,或者碾壓黃色單實線、黃色雙實線等)也是交通違法行為的“大戶”,總數約72.4萬起。
此外,排名第三至第五位的交通違法行為,每一項2015年開出罰單數都在10萬以上,例如: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例如在設有禁止左轉標志的路口左轉,或進入設有禁止車輛進入標志的單行道行駛,或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的路段停車的);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即俗稱的不按導向行駛,例如進入右轉車道卻直行、進入直行車道卻左轉等)等。
不僅如此,去年的“榜單”還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地進行了分析,各列出每一個交通違法行為“大戶”的十大易發路段。其中,枋湖北二路火炬東路口至枋鐘路口就有90150起“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被查獲,可謂是廈門最容易收到罰單的路口。而嘉禾路蓮景三路口至蓮花南路口段,則可謂是“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高發的“雷區”,共有20155起逆行發生在這里,比后9名的總和還多。
【提醒】
島外增12處監控 專門抓拍闖紅燈
廈門日報訊(記者黃璜)昨日,廈門交警網公示了12處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
這12處監控分別位于海滄區的角嵩路海滄大道路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東),集美區的月美路鑾浦路口(北向南、東向西、南向北、西向東)、月美路南浦路口(北向南、東向西、南向北、西向東)以及集美大道珩圣路(東向西),都是用于抓拍闖紅燈的。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按信號燈指示通行。
【同步】
嚴重超員還敢上高速 小客車司機被刑拘
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璜 通訊員 陳懿林嬌虹)26日下午,廈門高速交警支隊接連查獲2起客車嚴重超員的案件,駕駛人均已被刑事拘留。這也是廈門高速交警支隊自《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后,首次查獲小型客車嚴重超員案件。
駕駛人余某駕駛的是一輛廈門牌照的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車。該車核載7人、實載14人,其中還有4個孩子,超員率達100%。駕駛人鐘某駕駛的是一輛龍巖牌照的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車。經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15人,超員率達114.28%。
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余某、鐘某兩位駕駛員因駕駛小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100%以上或者超過額定成員7人以上,被高速交警立案偵查,并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鏈接】
“最嚴交規”實施近一個月
思明警方查處3萬多起違法行為
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俊鴻 通訊員思公政)昨日,思明警方對外通報,自1月1日"最嚴交規"實施以來,思明分局交警大隊共現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30818起。
未按規定讓行
處罰標準變化:由原150元3分提高至300元3分
●案例:1月7日,嘉蓮交警中隊在湖濱北路長青路口,攔查一部車號為閩DTD1**的小型汽車。經查,該車為聯億出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輛,在轉彎時未按規定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民警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的處罰標準對其給予300元罰款、扣3分的處罰。
交通繁忙路段違停
處罰標準變化:由原100元提高至500元
●案例:1月12日,鷺江道大同路口,一部車號為閩DTC7**的小型汽車,在交通繁忙路段違停,民警將車輛攔下,處以罰款500元。經查,這部車輛為盈華運輸有限公司出租車。
非法改裝
處罰標準變化:由原500元提高至5000元
●案例:1月24日,一部車號為閩DH10**的小型汽車,涉嫌非法改裝行為,該車擅自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有關技術數據,且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違法行為,此外,該車還存在違法停車行為,民警在公園東路附近將其攔下,并根據新的處罰標準對其并處5150元的罰款。
占用公交車站停車
處罰標準變化:由原100元提高至500元
●案例:1月18日,閩D202**輕型貨車,在文達路建南路口處的公共汽車站區域違法停車被抓拍,民警根據新的處罰標準,對其給予罰款400元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