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文 陶小莫/漫畫)就因買了一本假證,林老板構成犯罪被判刑,妻子也因此離他而去。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法院獲悉,林老板近日因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獲刑。 據了解,林老板在蓮坂天橋下購買假出生證,是為了給抱養的女兒報戶口。 法官提醒說,購買假證也可能構成犯罪。事實上,林老板當時如果能等一等,根據現在國務院解決“黑戶”落戶的新政策,申請落戶更加容易,或許已經不需要辦假證了。 辦證:1000元買出生證 林老板今年41歲,他是廈門一家貿易公司的老板,戶籍地在思明區。此前,他和妻子結婚多年,由于夫妻身體方面的原因,妻子一直未能懷孕。 后來,剛好妻子的一位親戚于前年生育了一個女兒,又不想撫養,林老板夫妻二人商量之后,決定抱養親戚的這個女兒。當時,這個女孩僅幾個月大。 但是,這個小女孩一直沒有上戶口。抱養之后,林老板就想通過辦假證給孩子報戶口。林老板的妻子一開始就反對丈夫辦假證。 然而,林老板卻一直覺得孩子沒報戶口不妥,感覺總有一件心事未了。于是,2014年9月2日上午,林老板為給女兒辦戶口,獨自跑到蓮坂天橋國貿大廈一側,找到一個辦假證的中年男子(另案處理),雙方商量好一張假出生證明的價格為1000元。 隨后,林老板提供相關信息給假證販子,讓對方幫忙偽造一張出生醫學證明,還支付了定金200元。 一周之后,林老板再次來到蓮坂天橋下,找到假證販子,從對方處拿到了一份假出生醫學證明,并支付了尾款800元。 案發:報戶口時被發現 拿到假出生證后,林老板立即持假證給女兒報戶口。然后,當他持上述出生醫學證明到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辦證大廳欲辦理戶口登記時,經辦民警發現出生證“有問題”。 經鑒定,林老板購買的出生醫學證明上所蓋的“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系偽造印章,該章與真實的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樣本之間存在的差異特征明顯。據了解,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系事業單位。 去年8月20日,被告人林老板經傳喚主動到廈門市公安局大學路派出所投案。當天,林老板因涉嫌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取保候審。 下場:獲刑后夫妻離婚 案發后,林老板夫妻二人又為了辦假證的事吵了起來。夫妻二人爭吵之后,竟然為此離婚了。 林老板的妻子說,當初她就反對林老板去辦假證,但林老板不聽她的,結果為此觸犯刑法,現在還鬧到家庭破碎。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林老板的行為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他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法院認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而本案當中,林老板支付對價讓他人偽造醫院出生醫學證明,假出生證上蓋有偽造的事業單位印章,所以其行為已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不過,考慮到他是自首,又具有較好的悔罪態度,因此決定對其從輕處罰,適用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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