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新建改造道路都要透水(資料圖)
東南網2月2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思親 通訊員 謝毅強)新建及改擴建的建筑及小區,今后需融入新的海綿設計,配備蓄水、用水等設施,成為能吸水的“海綿”。
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廈門于近日正式出臺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規范,今后全市新建、改擴建的建筑項目、住宅小區、市政道路及相關設施以及河道水體改造等,都將在規劃和設計時按此規范來實施。
建筑與小區
新增綠色屋頂 配備蓄水設施
新建及改擴建的建筑項目及小區,以及集中開發區域,今后需配建雨水調蓄設施。據市海綿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廈門的建筑項目及小區在設計時,幾乎不考慮蓄水和用水功能,而新出臺的技術規范則要求,建筑與小區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能超過市政管網的排放能力。為此,技術規范要求配建的雨水調蓄設施包括雨水調節和收集池、洼地及小區下凹式綠地等。
同時,對于小區項目,技術規范還規定小區內停車場、人行道、自行車道和庭院、廣場等,需鋪設7成以上的透水磚。具有大型屋面的建筑,宜新建綠色屋頂配備屋面雨水收集系統,并回收利用。據悉,該系統目前已在海滄霞陽小學等建筑試點,效果良好。
市政工程
更多透水路、下凹綠地將出現
新的技術規范,還對今后新建及改擴建的市政工程,提出海綿改造要求。今后,包括新建、改擴建的城市道路、郊區公路、城市廣場、地下空間、公園綠地和市政場站等設施在內,都要能吸水、用水。
比如,城市綠地、廣場、非機動車道和步行街等,需通過透水鋪裝,新建雨水滲透管溝及坑塘等,儲蓄并滲透雨水。建筑、廣場和道路等建設項目周邊綠地,應低于相鄰路面,而城市街區和城鄉道路沿線,不再以人工“堆高”形式來綠化。規范要求,今后城市新建人行道、廣場、步行街和自行車道應采用透水磚路面,占比不能小于7成,城市廣場則可結合周邊用地建成下沉式廣場。
此外,技術規范還規定,在易發生積水路段,可利用道路及周邊公共地下空間建雨水調蓄設施。同時,對于今后新建的市政雨水排放口,應設置雨水沉淀池、人工濕地等徑流污染控制設施,以去除雨水中污染物。
排水防澇
將部分道路開辟為臨時行洪通道
新出臺的技術規范,還對城市排水防澇系統進行規定和完善。比如,對于排洪壓力大的區域,大雨來臨時考慮將具備條件的道路,開辟為臨時行洪通道。
同時,采取措施保障地鐵、大型下沉式廣場和商場,以及地下停車場、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空間,其出入口要高于外圍內澇積水位。并對城鎮境內河道設計防澇標準,將區域內湖泊、池塘、濕地等,利用為蓄水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