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夏遂軒)從今天起,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正式實施,這意味著A級納稅人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同時,新年度的評價結果預計于下個月出爐,屆時廈門市國稅、地稅部門將把結果通過各家媒體向廣大納稅人公布,納稅人也可以通過廈門國稅或地稅官方網站、微博、微信及手機APP———納稅信用查詢平臺進行查詢。
那么,企業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被評價為A級納稅人?稅務機關又是根據什么來評價納稅人級別的呢?新一年的納稅信用評價又有哪些變化呢?晨報記者這就帶您來看一看。
補稅行為扣分分值提高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完善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對《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中動態調整、通知提醒等條款內容進行了完善,對《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中部分評價指標的扣分標準進行了優化調整。
廈門市國稅局的工作人員強調,納稅信用每年采集的信息記錄截止時間為評價年度12月31日(含本日),適用范圍包括已辦理稅務登記(含“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臨時登記),從事生產、經營并適用查賬征收的獨立核算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
為提高A級納稅人的“含金量”,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優化調整部分指標扣分標準,提高了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發現補稅行為的扣分分值。
參評指標系統自取數增加
據了解,納稅信用級別設為A、B、C、D四級。納稅信用評價采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方式。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目前,2015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已在進行中。據廈門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介紹,對比以往的評價,今年最大的變化是擴大了聯合評價范圍,即國、地稅對所有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均聯合評價(以往只有A級和D級)。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升級了評價系統,95個參評指標系統自動取數的數量,從2014年度的35個指標提高到2015的87個指標,因此,評價結果會越來越客觀。
五種情形直接定為D級
值得一提的是,《關于完善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中還提出按月開展信用級別動態調整,并指出了五種情形下,將把企業確定為D級,并調整企業以往的年度記錄。
據介紹,這五種情形包括:
●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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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取消認證4504家A級企業嘗鮮
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夏國軒)今起,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這給納稅人和稅務部門帶來怎樣的影響呢?昨日,晨報記者采訪了廈門市國稅局相關部門和相關A級納稅人。
據悉,該政策對企業的影響非常大,廈門1月單月A級企業認證發票就超過12萬份,大大體現了A級納稅人的含金量。記者了解到,為了摸清享受便利的企業數量,納稅服務部門對A級企業和基層局進行了逐戶核對,與地稅部門進行數據比對,確定了4504戶的A級企業名單,并完整導入相關系統,及時準確地維護了納稅人檔案信息,確保A級納稅人“一戶不落”地享受到政策便利。
“以往每個月,我們公司都有五六千張發票需要辦理認證,很多帶二維碼的發票,網上認證的通過率不高,所以每個月都需要往返稅務局多次進行認證。由于票量很大,經常一去就是半天。”廈門國貿股份有限公司是A級納稅人,該公司的稅務專員胡雨濤告訴記者,取消認證后,大大減少了納稅人的往返次數。另外,傳遞過來的發票有時會損毀丟失,無法按時進行抵扣,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損失,取消認證后,發票實時比對避免了漏抵問題。
“取消A級納稅人增值稅發票認證,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全面推行的基礎上出臺的便民辦稅措施,并非放松發票管理。”廈門市國稅的工作人員介紹,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后,稅務機關會將所有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清分,并推送至納稅人,納稅人登錄廈門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銷售方開具給納稅人的所有發票一目了然,只要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即可申報抵扣或辦理出口退稅。
申報期限調整 房產稅等申報延后
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錢偉鋒)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地稅局獲悉,為方便廣大納稅人辦稅,減輕納稅人負擔,同時滿足金稅三期工程優化版推廣工作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擬對廈門市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申報期限進行調整。
據廈門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廈門市之前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和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的房產稅為按半年繳納,上、下半年的申報期限分別為3月1日-25日和9月1日-25日。調整后,城鎮土地使用稅、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的房產稅均為按半年繳納,上半年的申報期限擬由當年3月1日-25日延后至當年7月1日-31日,下半年的申報期限擬由當年9月1日-25日延后至次年1月1日-31日。
同時,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的房產稅按月繳納,申報期限保持不變,仍為次月1日-15日。按照“誰納稅誰登記申報”的原則,今后對于租入(含轉租)房產、土地等稅源,若無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則不需再進行稅源登記和維護。
由于上述調整目前仍處于對內、外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公告發布后到正式實施還需要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因此按現行規定,今年3月1日-25日依然為廈門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上半年的申報期,已發生納稅義務的房產、土地仍須在這段時間內按時申報2016年上半年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待公告正式實施以后,申報期之后到2016年6月30日新發生納稅義務的房產、土地,須在2016年7月1日-31日及時申報2016年度上半年相應期間的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