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林愛玲 漫畫 王乃玲)以為給愛車買了“全險”,出險后才發現不是那么回事兒;買了銀行產品,以為收益更高,卻不知道保單并非存單;生病了找保險公司報銷,卻發現不在合同條款的保障范圍內……眼下,我們的生活中處處都有著保險的身影,但關于保險的困惑和糾紛也頻繁出現。 又到了一年一度“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在這個意義非凡的日子里,晨報攜手廈門市保險行業協會,為廣大讀者送上《阿保的保險生活———保險消費風險提示手冊》,讓您誠信保險,明白消費。 一 保險合同 自愿訂立 阿保和太太喜歡旅游,經常會在網上淘打折機票。最近阿保太太發現,每次通過網站購買機票,在付款時都必須要額外購買20元的交通意外險,否則就不能完成訂單支付。 之后,阿保的太太聽朋友說,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商家在銷售商品時都不能強制搭售保險產品,否則便是屬于損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于是,阿保的太太向保險監管部門進行了投訴。 風險提示 我國《保險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需的保險以外,保險公司和任何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日常消費中可能遭遇到的一切其他商業保險產品的強買強賣、捆綁銷售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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