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全險全賠 都是誤導 最近阿保買了一輛新車。一天早晨,他發現車的保險杠一側有損壞。他立刻撥打了保險公司的報案電話。保險公司表示,阿保的車屬于停放期間受損,且無法找到第三方,根據合同,只能按車損的70%給予賠付。 阿保的車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一個都不差,一共花了7000多的保費。沒想到上“全”了保險,還無法獲得全額賠付,阿保覺得挺鬧心的。 風險提示 現有的保險產品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任何保險產品都會有“責任免除”條款。投保過程中,如銷售人員推薦您購買“全險”,或告知您買的是“全險”,可不要被誤導了。 六 交強分項 保額有限 阿保自認開車技術了得,今年投保車險時只購買了交強險。誰知過了沒多久,阿保駕車撞傷了一位行人,經交警部門認定,阿保負全責,并被要求承擔醫療費用2萬元。 阿保找到保險公司,要求代付2萬元的醫療費用,卻被告知只能獲得1萬元的賠償。 阿保十分納悶,他記得交強險的保額有12.2萬元,賠償怎么只有1萬元呢? 風險提示 目前,我國交強險制度共有四項責任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因此,要獲得相應的保險保障,車主還需在交強險之外購買足額的第三者商業責任險。 七 涉水險種 勿忘購買 上周,廈門下了一場大雨,阿保開車回家遇上道路積水,車子熄火了。阿保將車送到4S店檢修。阿保聯系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答復,涉水行駛是主險條款之外的特殊責任,由于阿保投保時沒有單獨購買涉水險,所以保險公司無法賠償這部分損失。阿保投保時想著省錢就沒考慮涉水險,現在他懊悔極了。 風險提示 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損壞,一般都被列入車損險的“免責條款”。因此,車主需特別注意,廈門屬于臺風多發地域,雨水多,建議車主附加購買“涉水險”。此外,駕駛愛車時如遇水淹路段,勿強行涉水,如熄火,千萬不要二次啟動,正確做法是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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