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 輕微事故 快處理、快撤離 海滄大橋上事故高發,其中不少為輕微事故,當事雙方經常為了定責、損失糾纏不清,反而增大了堵情。 根據法律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道路上(高速公路除外)發生、總財產損失不超過30萬元、車輛可移動、不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交通事故,適用“模糊責任”定責規則。當事雙方可自行協商處理、微信處理、遠程快速處理,實現快速定責、快速撤離、快速理賠。若不按規定撤離現場,造成交通阻塞,處以500元罰款。 出行前查路況 提前安排線路 海滄大橋一旦發生擁堵,廈門警方都會通過廣播、微信、微博等媒體平臺及時發布擁堵信息。市民在出行應提前查詢路況信息。若得知海滄大橋擁堵,切勿抱有僥幸心理,貿然上橋,一定要合理規劃出行路段,避開堵點。 民警就是信號燈 自覺服從交通引導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參與者正確出行的最基本準則是“車輛、行人按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按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信號、交通警察指揮的道路上,應在確保安全、通暢的原則下通行”。而“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所有交通參與者都應自覺服從引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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