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出入境新政 1、公安部授權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臨時到閩的非戶籍居民赴臺團隊旅游辦理“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 2、授權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經福建乘坐郵輪赴臺團隊旅游的非戶籍居民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 3、非福建戶籍居民經平潭赴臺灣本島團隊旅游可經有資質旅行社向平潭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 4、允許泉州、漳州、龍巖市為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及未滿16周歲的子女,以及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滿16周歲的子女辦理赴臺出入境證件。 5、外籍人員在福建自貿試驗區注冊企業已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6、對經福建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福建自貿試驗區內境外高層次人才(不受60周歲年齡限制),簽發5年有效期的工作類居留許可,工作滿3年后,經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并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限。 7、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注冊企業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8、福建自貿試驗區內已獲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或持有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港澳臺高層次人才,提供個人擔保和雇傭合同的,可以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申請相應期限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家政服務”),滿足境外高層次人才實際生活需求。 9、積極支持福建省政府向國務院申請在平潭澳前碼頭、泉州晉江機場口岸實施外國人口岸簽證政策。 10、積極支持福建省政府向國務院申請試點實施外國旅游團乘坐郵輪經廈門入境免簽政策。乘坐郵輪抵達廈門的外國旅游團整團(2人以上,含2人)入境免辦簽證,在中國境內停留不超過15天,并隨郵輪整團出境。 (注:政策1-8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政策9計劃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政策10目前正準備報批之中,預計在年內有望落地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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