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張瀟翎)近日,廈門市面上出現了許多身份不明的“越南酸奶”。近日,殿前市場監管所突擊檢查中埔水果批發市場,發現這些酸奶竟然都是購自廣東,而且零售價高達進價的近兩倍。 近日,廈門市面上出現了許多身份不明的“越南酸奶”,由于我國尚未與越南簽訂輸華乳制品協議書,所以越南乳制品還不能進口到中國,目前市面銷售的越南酸奶均未取得出入境檢驗檢疫和衛生合格證明文件,且沒有合格的中文標簽或標簽不規范。 2016年3月30日清晨6點,殿前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到廈門水果的源頭市場——中埔水果批發市場進行突擊檢查,從源頭嚴厲打擊此類酸奶的銷售,就當場發現市場內D10、D14號兩家商鋪正在銷售越南酸奶,且還是無證經營。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這兩家商鋪在銷售水果的同時,鋪位中赫然擺放著若干箱酸奶,這些酸奶每箱48盒,每盒100g,無論是外箱還是內盒的外包裝上均無任何中文字樣,產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原產地、生產經營者及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均無從知曉,屬無中文標簽預包裝食品。 經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詢問,該經營者承認其確實在從事越南酸奶的批發,從廣東購進,每天半夜到貨,每箱進價63元,以80元售出,到零售商手中每盒約賣2.5元,每箱賣120元,利潤不薄,所以他表示賣得不錯。 執法人員當場對上述無證經營的無中文標簽酸奶予以扣押,其中D10號商鋪扣押25箱,D14號商鋪扣押9箱,并于當日對以上兩家商鋪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規定,經進一步調查取證認定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下,將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若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將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市場監督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應檢查是否有規范的中文標簽,標簽一般應載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原產地、生產經營者及境內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同時還可要求銷售者出示該產品的入境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
相關閱讀:
- [ 01-21]福建去年進口7.61萬噸乳制品 美國新西蘭成進口來源地
- [ 04-29]乳制品行業強者恒強 光明乳業欲發力細分市場掘金
- [ 01-28]進出口乳制品有新規 增加多種重金屬檢測項目
- [ 05-07]福建14種飲料糖果乳制品不合格 多為微生物超標
- [ 06-01]亞硝酸鹽超標 一批不合格進口乳制品在廈被攔截
- [ 02-23]1月份廈門關區進口乳制品2218噸 同比去年增九成
- [ 08-03]乳制品經營本月起必須"單獨領證" 買嬰兒奶粉先看"許可證"
- [ 04-01]廈門三家乳制品企業 被注銷生產許可證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