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賣了三年還頻頻接到物業電話 舊業主氣得報警
2016-04-04 18:09? ?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盧超穎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廈門晚報訊(記者 林依文)鐘先生的房子已經賣了三年了,舊房子的物業還一直給他打電話。他與物業交涉過多次,甚至還報過警,但一直沒有解決。上周,鐘先生又接到物業的電話了,他向本報求助,希望能幫助他解決這個問題。 【遭遇】 兩三個月就接到一次,多次交涉沒解決 2013年3月,鐘先生賣了萬科金域藍灣的一套房子,但每隔兩三個月,物業就會給他打一次電話。“有通知活動的,有做問卷的,還有說租客搬東西的,不分時間地點,在外地時也接到過?!辩娤壬f,為此他多次到物業管理處交涉,但情況沒改善。 一次晚上11點多,已入睡的鐘先生又被物業的電話吵醒,氣得他次日一早到物業管理處討說法,還當場報了警。“他們的負責人在警察面前道歉,說再有一次這種情況就辭退員工?!?/p> “按照物業的說法,他們的管家系統要有新業主的信息,舊業主的信息才能刪除。但問題在于,當時我和新業主去物業交接時,新業主和管理處說他需要考慮一下,過后再報個聯系電話,并叮囑我不要透露他本人的電話給物業,也許是怕被打擾。”鐘先生說,“未經授權,我也不能隨便透露新業主的信息啊,采集新業主信息是物業的職責?!?/p> 上周日,鐘先生又到萬科金域藍灣的物業管理處,查看資料是否更改了,沒想到不僅自己的電話還留著,上面還有他的身份證號碼。 【物業】 只監控到三次通話記錄,已對后臺信息做了修改 廈門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經理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只監控到了三次和鐘先生的通話記錄。鐘先生則說,三年來,物業給他打的電話雖然他沒認真數過,但肯定超過十通。 張先生表示,物業已經對后臺信息進行修改,也對工作人員進行處理和培訓,對鐘先生受到的困擾表示歉意。 【律師】 舊業主可提供新業主信息 不存在侵犯隱私的問題 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邱興亮律師認為,鐘先生反復交涉甚至報警后,物業違反不干擾承諾仍屢屢致電鐘先生,超出了合理的范疇,給鐘先生造成了困擾。嚴重的話,則侵犯了鐘先生的休息、生活安寧權,物業應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建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 鐘先生與物業應當簽訂有物業服務合同,如果合同約定業主賣房時,新舊業主須共同至物業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則鐘先生與新業主應去辦理,否則物業可能難以知曉房屋業主變更情況。 新業主買房后,有必要、有義務把聯系方式提供給物業。一般而言,鐘先生也有義務提供新業主聯系電話給物業,不存在侵犯新業主隱私的問題。 |
相關閱讀:
- [ 04-02]"金三月"廈二手住宅成交創紀錄 平均每小時賣房9.4套 廈今年或有持續性暴雨
- [ 03-29]男子拖欠撫養費賣房離京 被列為失信人不能乘飛機
- [ 03-23]女子低價賣房反悔起訴:我在美國不了解國內行情
- [ 03-16]分析師發出賣房炒股動員令 維穩資金是否加碼待解
- [ 03-15]母親為完成兒子遺愿 賣房到內蒙古種樹200萬棵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