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黃敏江 通訊員 林泳平 王將就)有人負責管理,有人負責采購,有人負責結算,這個賣淫團伙分工明確,他們藏匿在廈禾路京華大廈內,從事非法賣淫活動。雖然,他們“管理”嚴格,但還是被警方一鍋端。近日,該團伙成員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被思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賣淫團伙分工明確 去年6月底,男子王某和朋友楊某聊天時,楊某說他和另外的汪某、翁某玉等人組織了一些失足婦女在京華大廈公寓17樓和19樓部分房間從事賣淫活動,讓王某過去幫忙。 王某負責在樓下接待客人并管理分發工資,還有紀某聰、鄭某新、張某群等7人在幫忙打理。 王某稱,楊某、汪某、翁某玉三人是老板,決策賣淫團隊的大小事務,他們招來10個失足婦女為嫖客提供賣淫服務并從中獲利。三個老板負責聯系客房,紀某聰負責結算房費。 平日里,這個團伙都會在大廈一樓,帶各自手頭的熟客到樓上房間,談妥嫖資再電話通知向某輝安排失足婦女到房間服務。 張某群還負責管理失足婦女,紀某聰負責采購避孕套、紙巾等,還聯系運送毛巾。王某稱,他下班時和向某輝結算,扣除房間費、其他人員工資、失足婦女的抽成及買水等開銷,剩余利潤8人平分,但是8人利潤中每個月要預留3萬元給汪某,說是用于疏通關系。 女子胡某燕負責拉皮條,每成功介紹一個客人,可獲得180元的抽成,都是跟向某輝結算的。 接一次客拿200元提成 26歲的女子阿秋(化名)租住在湖里寨上。 去年9月初,阿秋和朋友“樂樂”說想到廈門找工作,“樂樂”就把一個外號為“主席”(王某)的男子的電話給了阿秋。9月7日,阿秋給“主席”打電話,來到京華大廈17樓的一個房間。 進房間后,一個女子自稱張某,說要給阿秋面試,并讓阿秋把衣服脫光,說是要看一下身材。阿秋就照做了,張某就說可以來上班了,工作內容就是給客人提供性服務,還給阿秋一個為“16”的編號。 阿秋說這張某平日負責管理賣淫女,請假要找她,上班也要找她報到。 每天下班,阿秋和其他失足婦女就到向某輝那里結算工資,每接一個客人可以拿到200元的現金提成。 9月16日零點,民警當場查獲正在從事賣淫的女子5人、嫖客5人,當場繳獲嫖資9300元。 經公安機關偵查查明,自2015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楊某伙同翁某玉(均在逃)等人在廈禾路京華大廈向陸某租得17樓的5個房間和19樓兩個房間為場所,從事組織賣淫活動。 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向某輝、張某群、鄭某新、紀某聰、胡某燕等人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被思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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