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群的聊天記錄
東南網4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 文/圖 葉允平/制圖)
加入這個“狼窩”,你要交2000元。
當你成為“爸爸”,你可以賺回1000元。
當你成為“爸爸的爺爺”,你能賺到4000元。
當你成為“爺爺的爺爺的爺爺”,你可以賺到6.4萬元。
但是,很多人還沒能成為“爸爸的爺爺”,這個“狼窩”就散了,2000元就打水漂了。
一個在網絡臭名昭著的微信群模式——“野狼高端互助群”,在廈門出現時被警方搗毀,目前抓獲4名嫌疑人,繳獲一批電腦、手機、銀行卡等,涉案金額10余萬元。
據悉,此類新型網絡詐騙尚屬首次在廈門被查。
“野狼窩”在廈門出現
3月底,市民胡先生到同安僑英派出所報警,他的老婆郭女士被騙了2000元。
原來,郭女士上了一窩“野狼”的當。之前,有人在手機微信上告訴她,只要交2000元加入“野狼高端互助群”,第一次可以賺到1000元,第二次可以賺到4000元,最后可以賺到6.4萬元。
可沒等郭女士賺到錢,這個“野狼群”就解散了。郭女士要求退錢,群里的“野狼”稱,退錢不可能,“誰讓你相信呢?”此時,郭女士才發覺被騙。
其實,“野狼高端互助群”模式,在國內其它地方已經臭名昭著,屬新型網絡詐騙,在網上搜索,隨處可見有人被坑的帖子。
“大野狼”坑“小狼仔”
“野狼高端互助群”首次在廈門出現,引起警方重視,市公安局特勤大隊、合成作戰專班和集美分局介入偵查。
循著郭女士這條線,警方找到了她的上家、介紹人董某勝,36歲,翔安區東園村人,一頭“大野狼”。4月1日12時,警方抓獲董某勝。
經查,董某勝也在“野狼高端互助群”內,還加入了另外3個群,并成為其中一個群的群主,已經非法獲利40000元。
雖然和郭女士在同一個群,但董某勝級別更高,屬于第四級“爸爸的爺爺”級,而郭女士是最低級,還是“小狼仔”。
同一天,警方還抓獲38歲的嫌疑人張某欣,和董某勝是同村人,也被董拉入伙并成為“野狼”。
一頭“狼”當六個群主
其實,董某勝并不是最大的“野狼”,還有人比他更大。他交代,他是今年3月2日入“狼窩”,介紹他入群的“狼”名叫張某釗,也是同村人,今年30歲。
4月1日13時許,警方抓獲張某釗和張某景。
經查,張某釗是今年2月27日由人介紹加入“狼群”,共加入6個群。在其中一個群,他層層升級成為了“頭狼”,獲利6.7萬元后,“功成身退”退出該群。
張某景,26歲,同為東園村人,一學校保安。他的入群是由張某釗介紹,但無師自通自創了一個“狼群”,被警方抓獲時正在發展下線。
目前,上述四頭“狼”因涉嫌詐騙被抓,案件仍在調查審理。
揭秘
一個群7級127人
被抓的4人涉及3個窩點、多個微信群,群里的“狼”來自天南地北。特勤大隊民警介紹,“野狼互助高端群”模式的特點,正是以高額分紅為誘餌,利用微信發展下線實施詐騙。
通常,群由一名群主建立,拉兩人入伙,每人交2000元,一生二;兩人再各拉兩人入伙,二生四;四人各拉兩人入伙,四生八;八人各拉兩人入伙,八生十六;如此發展,直至十六生三十二,三十二生六十四,這個群結束。
此時,整個群達到7級、127人,按照規則,群主自動退群,該群由僅次于群主的兩人繼任群主,一個群裂變為兩個群,繼續發展下線。
新人入會,每人都要向群主交2000元。升到第二級,每人能獲1000元;升到第四級,每人能獲4000元;群主,也就是終級“頭狼”,能獲6.4萬元,其它級別的人沒錢可拿。
底層是“羊”不是“狼”
所謂的“野狼互助”,實際上就是一個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數字游戲,民警提醒,此類群模式涉嫌詐騙,且風險極大。
詐騙犯罪嫌疑人打著“互助”的幌子,拉人建群,收取會費,承諾短期內可以獲得高額回報,但實際上,會費都交給群主,群主有最大的支配權,隨時可能踢人出群、解散“狼群”,逃之夭夭。
從此次查獲的三起案件來看,“狼群”表面上“金融互助投資”,實際上不投資任何實業,不購買任何理財產品,資金全部來自底層,下層的會員難以獲得回報,不是“狼”而是“羊”。
民警提醒,市民發現此類情況,應及時向警方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