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4月1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兩車碰撞、刮撞,對方一開口就是要賠3000元,不給,爭吵之下,掄起棒球棍追打。
4月15日,一個涉嫌利用碰瓷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被市公安局特勤大隊、海滄公安分局端掉。警方抓獲5人,繳獲作案車輛2部、假車牌6副、贓款贓物及冰毒、吸食工具等物品。
經(jīng)查,該團伙自2015年以來,先后作案10余起。5名嫌疑人中,有4人是廣東博羅縣人,分別是賴某來、葉某軍、鄒某軍和林某林;另一人叫何某群,來自河南信陽縣。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據(jù)悉,去年底至今年,海滄、集美等地發(fā)生多起利用碰瓷的敲詐勒索案件,不法分子往往選擇外地車輛下手,在主干道或高速公路上故意制造事故。
案例1 不給錢就用棒球棍追打
今年1月17日,廈成高速往廈門方向,一部閩F牌照的保時捷卡宴被盯上。它的身后,有一部黑色豐田皇冠小車跟蹤。
保時捷卡宴要變道,豐田皇冠小車抓準機會,從后面撞上。碰撞的力度不大,卡宴司機絲毫沒有感覺,繼續(xù)往前開。皇冠小車上的兩男子加速,按喇叭,喊話,把卡宴逼停。
碰撞的痕跡不大,可皇冠車的男子叫出“高價”,要賠償3000元。卡宴司機李先生不從,和對方發(fā)生爭執(zhí),其中一名男子一怒之下,從車上操起棒球棍,追著李先生打,打傷他的頭部、手臂和大腿,還猛敲卡宴車的后視鏡、引擎蓋。
李先生報警,兩男子才駕車逃離。
案例2 司機躲車里才未被敲詐
1月25日,海滄角嵩路與馬青路交叉口,一部小車居心叵測,緊緊跟著前方小車,不讓對方輕易轉(zhuǎn)彎。
眼看前方到了路口,前車司機李先生擇機轉(zhuǎn)彎,后面的小車立刻沖上去,一起“經(jīng)典”的碰瓷形成。
碰瓷車上下來3名男子,指著碰撞的部位說要私了,開價800元。見對方人多,來勢洶洶,李先生不敢硬碰硬,假裝要到車上拿錢,上車后,拉起玻璃,把自己反鎖在車內(nèi),報警。
對方三名男子見狀,拍打車玻璃辱罵,要求李先生不能報警,才讓他走。李先生不肯,回應要他們先走,才不報警。果然,三名男子敗下陣來,駕車離開。
應對寶典
1、最好能安裝行車記錄儀。
2、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及時報警。
3、車子轉(zhuǎn)彎、變道,或行駛在交通混亂路段時,要精力集中、細致觀察,不要有交通違法行為,以防授人以柄。
4、夜間發(fā)生事故時,不要急于下車,在弄清情況確認安全后再下車處理,發(fā)現(xiàn)異常時要及時報警求助。
5、不要盲目相信好心人的調(diào)解。“碰瓷者”往往都是好幾個人團伙作案,有的混在圍觀人群中假裝調(diào)解。
6、遇受傷“碰瓷者”,應堅決表明先去醫(yī)院為傷者檢查,否則賠款免談,同時盡快通知保險公司。
7、不要硬碰硬發(fā)生爭執(zhí),機智應對。
8、一旦遇上有人找茬“碰瓷”的,首先要確認交通事故與自己有沒有關(guān)系,當確認事故與己無關(guān)時,要注意保留好現(xiàn)場證據(jù),特別是想方設法留住目擊證人,切勿私自移動現(xiàn)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