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 (記者 林潤 通訊員 方靜)下個月,“營改增”試點的大幕就將拉開。在財稅改革的大背景下,稅收政策的每一個變化,都會成為生活中的熱門話題。今天起,廈門國地稅局攜手推出本欄目,為您答疑釋惑,解讀稅收政策熱點,助您輕松明白辦稅,享受改革紅利。 “營改增”對個人買房影響幾何? 交易一套個人銷售含稅售價150萬元非免稅住房 營業稅稅率:5% 應納營業稅稅額=150萬元×5%=7.5萬元 增值稅稅率:5% 應納增值稅稅額=150÷(1+5%)×5%=7.14萬元 “營改增”后省稅:7.5-7.14=0.36萬元,即省稅3600元 下月開始,個人轉讓住房就將“營改增”了。12366納稅服務熱線近來接到了不少市民的咨詢,下面是12366對一些熱點問題的解答。 “滿兩年”可免征 許先生問:“營改增”后,廈門個人銷售住房的增值稅政策是什么? 12366解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以上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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