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薄潔 通訊員 張威)針對即將到來的“五一”、端午節,市委反腐辦發出《關于“五一”、端午期間嚴明紀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明并重申“十個嚴禁”等紀律要求。 《通知》指出,“五一”、端午節將至,各級班子換屆在即,為深入推進作風建設,持續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四風”反彈、變異,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做到“十個嚴禁”。 《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把嚴明紀律、糾正“四風”作為重要任務,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堅持上下聯動,強化責任落實。要緊盯節日重要時間節點,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以上率下,加大壓力傳導,確保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氛圍不淡。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吸取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的深刻教訓,嚴肅換屆紀律,端正換屆作風。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工作親自部署、協調,對典型問題、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做到真抓真管真擔當。領導班子成員既要模范遵守紀律要求,又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對管轄范圍內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繼續保持韌勁和狠勁,在糾正“四風”上不分神、不松勁。既要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面上的頂風違紀行為,又要緊盯“四風”新動向、新表現,深挖細查“隱身衣”、“新伎倆”。要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創新方法,靈活采取集中檢查、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堅決防止各種打折扣、搞變通行為。要積極配合組織部門加強對換屆風氣的督查,對在換屆工作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綜合運用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手段,從嚴查處。要切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的,不僅要嚴肅處理當事人,還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有關領導責任,并按照《規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的意見》(廈紀辦﹝2016﹞3號)要求,規范責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要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強社會、群眾和新聞媒體監督,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 涉嫌違紀行為 可多種方式舉報 如果您發現公車私用、公款旅游、違規公款吃喝、公款購買發放購物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請向市紀委監察局舉報。 舉報方式多樣,可以寫信寄至廈門市湖濱北路61號中共廈門市紀委信訪室,或撥打市紀委監察局舉報中心電話12388,也可以登錄“鷺島清風”網站(www.xmcdi.gov.cn)舉報信箱進行舉報;還可以下載“鷺島清風”App客戶端,通過反“四風”一鍵通進行舉報。 【十個嚴禁】 ●嚴禁在各級班子換屆召開會議過程中巧立名目向國家工作人員發放補貼或福利。 ●嚴禁利用干部職務調整、調動之機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及超標準配置辦公用房。 ●嚴禁以干部職務、崗位變動等名義公款聚餐、搞迎來送往或濫發錢物。 ●嚴禁借干部考察、推薦、選舉等收送禮金禮品。 ●嚴禁超范圍、超標準使用工會經費,嚴格規范慰問、春游等工會活動。 ●嚴禁用公款購送購物卡、代金券等節禮。 ●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或出入帶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高檔場所。 ●嚴禁“私車公養”、公車私用及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嚴禁公款旅游或變相公款旅游。 ●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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