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 《規定》第二條第二款的特別規定,明確了空間戰略規劃的法律地位,必須以美麗廈門戰略規劃為引領 審批負面清單加告知承諾制、自貿試驗區可對建設項目生成及審批采取更簡易程序等新內容加入了《規定》 廈門日報訊 (記者譚欣妮)全國首部保障“多規合一”的地方性法規將于今年5月1日起在廈門實施。昨日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廈門“多規合一”工作將有法可依。 作為全國首部“多規合一”法規,《規定》歷經三審終于面世,亮點不少。比如,首次完整界定廈門版“多規合一”的概念內涵,是指建立以空間戰略規劃為統領,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涉及空間的規劃,構建業務協同和建設項目審批信息管理的平臺,完善建設項目的生成與審批制度,實現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安排。 之所以稱之為“廈門版”,源于《規定》第二條第二款的特別規定,明確了空間戰略規劃的法律地位,必須以美麗廈門戰略規劃為引領。 2014年以來,在《美麗廈門戰略規劃》的引領下,廈門形成了全市統一的空間規劃“一張藍圖”,搭建起信息共享和管理的“一個平臺”,合成了建設項目統一受理和審批的“一張表”,完善了保障“多規合一”工作的“一套機制”。這是廈門探索“多規合一”工作取得的實踐成果,也寫入《規定》當中。 《規定》共分五章三十八條,源于改革實踐,立法也突出了廈門特色。審批負面清單加告知承諾制、自貿試驗區可對建設項目生成及審批采取更簡易程序等新內容也加入了《規定》當中。為兼顧改革的穩定性與前瞻性,《規定》也在制度設計上為“多規合一”下一輪改革探索預留了制度空間。 從法理上說,《規定》出臺為“多規合一”的底線思維提供了法規支撐,明確保護空間和建設空間,將城市發展從過去的無限蔓延式轉向精明發展、緊湊發展,從根本上保障了廈門能“一張藍圖干到底”。 《規定》的出臺顯示了廈門通過立法推進美麗廈門戰略規劃實施,轉變政府職能,推動實現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力和決心。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 審判人員名單 (2016年4月28日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黃冬陽、劉新平、林常紅(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李雋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 任命張鎮安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的 檢察人員名單 (2016年4月28日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免去鐘華勇的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
相關閱讀:
- [ 10-29]廈門擬拓寬公民參與立法的途徑 草案已提請審議
- [ 06-04]鼓浪嶼整治提升將完善法規體系 多項新規已著手制定
- [ 01-07]閩提請審議37項地方性法規 自貿區條例于10月審議
- [ 03-02]廈文化市場管理條例昨施行 侵犯著作權最高罰五萬
- [ 11-07]大嶝街道開展基層干部農廉規定、財務及土地建設法律法規培訓
- [ 05-20]明年起廈電動自行車可上牌 土方車超載最高罰1萬
- [ 05-01]全國首部公共資源監管條例在廈實施 是立法新嘗試
- [ 04-30]廈門兩部地方法規明天起施行 為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