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唐光峰 攝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4月19日以來,本報持續關注廈門的“僵尸車”亂象,引起市民熱議和相關部門的重視。昨天,記者從廈門市交警支隊了解到,從4月19日到現在,共計26輛“僵尸車”被廈門警方查扣,其中,湖里交警大隊查扣15輛、集美交警大隊查扣5輛、廈門市交警支隊特勤機動大隊查扣5輛、思明交警大隊查扣1輛。此外,思明交警大隊和海滄交警大隊分別移走8輛和6輛。還有一些“僵尸車”則在警方要求下,被車主自行移走了。交警部門表示,接下來,他們還將繼續加強巡邏,及時處置長時間趴窩的“僵尸車”。
除了警方,城管部門也行動起來了。
昨天,記者從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了解到,上個月以來,思明區城管辦要求轄區各街道組織、各駐街城管中隊配合,開展了住宅小區“僵尸車”摸底排查工作。目前,摸底排查工作已結束,發現了上百輛的“僵尸車”。現在,相關部門正在確定統一行動的方案,來清理這些長時間趴窩占位置的“僵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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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車”不僅影響市容、占用有限的停車位,還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為此,相關部門雷厲風行進行整治,但該現象依然難以根治。民盟廈門市委副主委朱獎懷表示,目前廈門機動車數量急劇增長,今后產生的僵尸車有可能會更多,要更好地對“僵尸車”進行治理,有必要建立長遠機制。而一名長期在一線工作的交警表示,長效機制的建立,有四道坎要過。
問題1
是不是“僵尸車”
時間上不好界定
根據2014年4月1日開始實行的《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占用道路停車泊位時間持續超過48小時的,可以界定為“僵尸車”。
一名長期在一線工作的交警表示,“持續超過48小時”不好界定和取證,“因為停車位旁沒有計時器,也沒有持續錄像來證明該車48小時都沒移動過。如果有車主故意把車挪動一下,再停回原位,就不能說其超過48小時。”
問題2
想要強制拖車
缺乏專業設備
如果認定一輛車是“僵尸車”,并準備將其強制拖走,那專業拖車人員和設備是必不可少的。
該交警表示,“僵尸車”大都存在輪胎損壞、方向盤鎖死、車身破舊嚴重等問題,導致拖移“僵尸車”的難度比拖正常違停車輛來得大,需由專業施救人員和設備拖移,且拖車所耗費的時間較長。但目前,交警部門沒有專業施救人員操作施救設備。
“如果交警要拖移‘僵尸車’,需提前跟施救站溝通,讓他們提供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支持。”該交警說,“如果他們當天沒法抽調出人員和設備,那我們只能等他們通知。”
同樣的,城管部門也沒有專業的拖車設備和施救人員,也會碰到“這道坎”。且城管部門沒法自行查找到車主的相關信息,一旦要通知車主自行把車挪走時,還要找交警部門配合。
問題3
銷毀一“僵尸車”
至少需要半年
把“僵尸車”拖到車場,接下來又有“麻煩事”。這些車都是車主的私有財產。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所以,‘僵尸車’不能直接銷毀,不然到時當事人跳出來要車就麻煩了,而要走一個法定的程序后才能銷毀。”該交警說。交警到現場后,會開具《違法通知書》和聯系當事人,如果當事人聯系不上,交警會向110報備,并依法把“僵尸車”強制拖移。如果當事人逾期沒來處理,且在發布公告之日起的3個月內仍沒來處理,“僵尸車”將被上繳財政部門統一銷毀。“這個程序走下來,要把一輛無人認領的‘僵尸車’銷毀,至少要半年。”
問題4
停車場地飽和
無處放“僵尸車”
被強制拖移的“僵尸車”停放在交警車場內,銷毀無人認領的“僵尸車”至少要耗費半年時間走流程,這些“僵尸車”還是繼續占著位置,只是所占位置從道路或小區,換成車場而已。
“目前,雖然廈門各區和交警支隊都有車場,但車場內不只是放‘僵尸車’,還要放交警平時查扣的車輛、事故車等。據我了解,現在車場都處于飽和狀態,甚至不夠用,導致即使有‘僵尸車’出現,交警要拖的話,也會出現無處安放的尷尬局面。”該交警說,“那些無人認領的‘僵尸車’,長時間占著位置,直接導致車場的良性循環利用受阻。”
記者從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了解到,他們目前在和相關部門制定統一行動的方案時,有跟轄區交警溝通過,也碰到場地不夠的“坎”,目前正在協調如何解決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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