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島“禁電”四大理由 在《規定(草案)》的說明中列出了在思明區、湖里區“禁電”的四大理由: 道路條件不適宜 廈門中心城市的道路條件不宜發展電動自行車。思明區、湖里區道路資源緊張,多數沒有非機動車道,已有的非機動車道也多數互不聯通,不成網絡,這種道路狀況在短期內客觀上難以轉變。解決市民出行難的問題,根本出路在于發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資源的使用效率。 現行措施效果不理想 廈門自2006年以來就在思明區、湖里區限制電動自行車通行。2012年起實施的《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采取了“登記上牌、限量控制、限制通行、違法重罰”等措施,強化了對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但根據目前查處的違法情況以及統計的交通事故量,現行措施的管理力度仍然不夠。 考察借鑒認為“禁”更好 從國內多個城市的管理效果看,“禁電”能顯著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狀況。市人大常委會領導率領市公安局等部門分別赴昆明、杭州、???、福州等4個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管理的城市,以及廣州、珠海、深圳等3個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禁行或限行的城市進行了學習考察。兩相對比,對電動自行車采取了禁行或嚴格限制措施的,道路交通秩序較好,交通事故也少得多。 原有管理措施到期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的要求,市公安局于2012年1月30日發布了《關于電動自行車登記的通告》、《廈門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均為五年,將于明年初失效。有必要在現在這個時間點通過立法對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予以明確。 如何提意見? 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信函:將意見寄至廈門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地址:廈門市湖濱北路61號,郵政編碼:36101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廈門經濟特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草案)》征求意見”字樣。 電郵:將意見發送至:chencongyi@xmr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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