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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wǎng)5月18日訊 (海峽導(dǎo)報記者 黃敏江 通訊員 林泳平 周君毓)嗜賭欠債無力償還,借用自己是銀行大堂經(jīng)理的身份,女子向多名客戶虛構(gòu)借錢“做生意”、“放貸”、“做資金過橋”等。實際上她是把借來的錢用于償還債務(wù)。
日前,女子因涉嫌詐騙被思明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借70萬投標大項目
50歲出頭的女子王某是廈門某銀行的大堂經(jīng)理。在客戶看來,她成熟干練、能力強、人脈廣。
去年4月,在朋友的介紹下,吳女士(化名)結(jié)識王某,兩人偶爾會聚在一起吃飯、聊天,但并非很熟絡(luò)。6月28日,王某給吳女士打電話借錢,說很著急。“我正和別人合伙競標廈門市一些大單位、企業(yè)的‘防暑降溫’專營福利項目,只要能拿下項目,肯定賺錢。這項目我占20%的股份,我個人得出200萬元去競標,但我錢不夠,你能否籌集100萬元給我,中標后我肯定給你豐厚的利潤回報。”王某在電話里承諾,向吳女士借款半個月,最遲一個月還款并支付高額利息。
吳女士說她沒那么多錢,只能借70萬,并且把錢分三次轉(zhuǎn)給王某。王某打了一張70萬的欠條給吳女士。
不料,錢款到期后,王某推托說標沒確定下來,錢還不了。吳女士一直追討,王某又改口說標已投到,但錢一時沒法退,還需要一段時間。
王某的花言巧語,讓吳女士相信了她。
再借錢投資房地產(chǎn)
到去年8月,王某再次打電話給吳女士,說她和原來的同事近期在投資一個灌南房地產(chǎn)項目,需要資金去投資店面和房產(chǎn),但她資金不足,讓吳女士再借一筆錢給她投資。
王某信誓旦旦地說要借款70萬,資金肯定安全、回報豐厚。在她的軟磨硬泡下,吳女士分別在去年的8月6日、21日、23日轉(zhuǎn)賬了18.4萬、20萬和30萬給王某。
王某的借款,吳女士預(yù)先扣除了7.2萬的利息。到去年9月份,在吳女士的多次追要下,王某先后歸還了50萬本金。
另外在去年7月27日至10月10日這段時間,王某先后向吳女士分五次支付共計18.7萬元的利息錢,之后就杳無音信了。
她還向多個女子借錢
其實,王某不只利用上述項目向吳女士借錢,同時她還向余女士等多人借錢。
去年11月10日,因為遲遲沒收到王某的還款,余女士等受害人向警方報案,公安于11月16日立案偵查,當天就把王某抓獲歸案。
到案后,王某承認除了工資外,她沒有任何其他盈利來源,那些項目她是為了借到錢而找的借口和理由,借來的錢都用于償還他人的本金和利息。
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偵查查明,200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賭博欠下債務(wù),無力償還,虛構(gòu)借錢“做生意”、“放貸”、“做資金過橋”、“投標政府部門防暑降溫工程”、“灌南房地產(chǎn)項目”等事實,以高息為誘餌,騙取被害人信用,詐騙他人錢款,用于償還所欠債務(wù)和利息。
去年6月30日,王某虛構(gòu)“投標政府部門防暑降溫工程”等事實,以高息為誘餌,騙取被害人余女士80萬;去年6月至8月,王某虛構(gòu)借錢“做業(yè)務(wù)”、“幫人還信用卡”、“做資金過橋”、“投標政府部門防暑降溫工程”等事實,以高息為誘餌,先后騙取吳女士92.8萬元;去年9月以來,王某虛構(gòu)事實,騙取沈女士132.5萬元。
王某是廈門人,高中文化。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shù)額特別巨大,檢查機關(guān)經(jīng)審查確認王某涉嫌詐騙罪,對其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