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審批】 為停車設施建設開通綠色通道 依托“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簡化流程加快審批 “實施意見”要求簡化產權確認手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允許分層辦理規劃和土地手續,投資建設主體依據相關規定取得停車設施的產權。公共停車設施配套附屬經營設施,土地用途為車位(庫),須與停車設施一起辦理整體產權。 在土地出讓條件中約定可以獨立銷售的停車位,可申請辦理停車位不動產權登記。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單獨選址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可以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實施意見簡化流程加快審批。停車設施建設項目策劃生成管理工作依托“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實施,結合停車設施建設項目特點,優化項目策劃生成工作流程。項目生成后,由市建設主管部門統一納入廈門年度建設計劃。各審批部門建立停車設施建設項目綠色通道,精簡申報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批工作。 利用居住區和單位自有用地設置地上機械式停車設施,未開發利用且具備改造條件的已建人防設施改造為公共停車設施,免于辦理用地手續。 利用居住區和單位自有用地設置兩層的機械式停車設施,按照機械設備安裝程序管理,免于辦理項目審批、規劃等手續,由使用者報質監部門申辦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后可投入使用。 【運營管理】 為停車設施經營者建誠信檔案 優化經營環境,查處占道停車、圈地收費及“僵尸車” “實施意見”明確規范,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經營權,通過市場化配置方式由專業化停車管理單位取得;道路停車泊位由各區統一管理;社會主體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依法進行經營管理。 市建設主管部門對停車設施經營者要建立誠信檔案和評價體系,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履行對停車設施經營的監管。擅自改變公共停車設施性質、挪作他用、減少公共停車泊位數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所享受的優惠措施,并依法進行查處,已享受資金補助的收回補助資金并按補助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規范停車收費定價。機場、火車站等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分為三個類別;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由停車設施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收費標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確定收費標準。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行政事業單位所屬停車設施,停車收費優先用于公共停車設施建設。 提升智能化服務管理水平,鼓勵開發推廣具有實時交通、公共停車泊位動態信息、收費等功能的手機APP軟件。 “實施意見”還要求,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入口200米以內一般不再設置路內停車泊位,已設置的將合理調整。違規占道停車、隨意圈地收費等行為,以及長期占用公共停車資源的“僵尸車”,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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